司法局送法下乡活动通知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司法部等14个部门《关于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市司法局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县司法局决定在年度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保障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宣传“”成就和“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为完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贡献力量。活动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内涵,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县农村营造讲理想、讲文明、讲法律、讲政策、讲科学、讲道德、讲义务、讲发展、讲和谐、讲稳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农家”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继续开展好法律进村(居)“四个一”活动。要求每个村(居)委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主要宣传法律知识、政务公开项目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村(居)委会每季度组织上一堂法制课,在村干部和村民中挑选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组成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具体负责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每个村(居)委会配置一套法律图书,为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资料;每个村(居)委会建立一支由司法所人员或村(居)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为村民上一堂法制课。
(二)继续做好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要始终围绕三个目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一是农村(社区)民主更加健全,党支部领导的农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居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形成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二是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实现我县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团结、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和睦的良好局面,加大对农村(社区)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特别是“两委”干部的培训,使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和民主法治带头人,推进农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村(居)入户活动。把与农村(社区)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印发到千家万户,从而达到家家户户有法律宣传资料,人人学法讲法的目的。
(二)开展法制图片展览下乡活动。结合各个时期的党政中心工作、我县组织开展的“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宣传、“打黑除恶”、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及治安形势,积极利用法制图片通俗易懂、震慑力强的特点,组织乡、村两级联网,统一指挥,利用农村(社区)人口稠密村庄、学校大力张挂法制图片。
(三)开展法制宣讲进万家活动。首先,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乡镇、村(居)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其次,发挥农村(社区)党员、干部、法制宣传志愿者的作用,把法制宣传送到家;第三,加大青少年普法的力度,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阵地作用,组织法制副校长和政法系统的干警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利用在校的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学生接受能力强的优势,再把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宣讲。
(四)开展村镇农贸市场送法进户活动。根据农村群众的特点,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法制宣传单和法制报刊,出版报、贴标语、张挂横幅、出动法制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村镇农贸市场送法进户活动各乡镇每月进行一次,由司法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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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各司法所要做好“法律下乡”活动的工作经验总结,及早全面推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此次活动将作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年度考核一项内容,要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请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单位于月10日前将各自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方案、实施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县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