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林业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切实抓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四五”普法任务,根据《×××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关于建立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林业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基础保障工作(26分)
(一)领导、机构(5分)
2、有明确的办事1、按要求调整充实普法领导机构并及时上报得2分;
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得2分,仅有兼职人员得1分;
3、确定专人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工作交流顺畅得1分。
(二)有规划、计划、办法、方案(5分)
1、按规定时间上报“四五”普法规划和总结、年度工作要点和年终工作总结各得1.5分:超过规定时间,但在15天内上报的扣0.5分,1个月内上报的扣1分,未报不得分:每缺一项减1.5分。
2、制定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办法得2分。
(三)经费(5分)
有固定普法经费,并能及时到位得5分;无固定经费,但每项普法活动单独给经费得3分;没有经费保证不得分。
(四)持证上岗(3分)
凡要求经专业培训上岗的特殊岗位人员,经培训合格,申领上岗证率达100%得满分,每减少1%减0.2分,95%以下不得分。
(五)传达转发上级普法依法治理会议文件、工作报告和文件(贯彻执行上级工作任务)(4分)
1、主动定期、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得2分;
2、及时转发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四五”普法有关文件得2分。
二、普法宣传工作(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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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领导(盖章)
二00五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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