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教育督导工作的自评报告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推动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推进全县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长足发展,**县司法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141号)和《**县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职责的通知》(师政办发〔2008〕256号)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并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抽调人员成立了“**县司法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自评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之后,自评小组办公室积极收集了2006年至今有关教育工作的文件信息材料,结合近几年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把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是1998成立。全局目前在职在编干警共有32人。肩负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保障的任务,内设政治科、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科、公证律师管理科等5个科室,下设县法律援助中心、益民律师事务所和县公证处、县法律服务中心等4个中心(处所),在全县8个乡(镇)均成立了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形成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上下贯通的体系网络。

二、主要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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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县司法局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职能,多方位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全县普法教育的范围。2007年,在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年度计划里,还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为全民学习和普法考试的内容。除了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请县法院法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外,还以县委普法办名义印发文件,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人民团体、各单位及驻师中央省市属单位所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和宣传、考试。在全县征订发放了9千余册印制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县“五五”普法学习读本》,组织全县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广泛的学习宣传,年底还组织全县近80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考试,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