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长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我是**乡司法所所长,下面,就我就**司法所的工作向各位领导作述职报告,我所三年来的工作在昭阳区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以崭新的工作姿态、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了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圆满完成了区局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各

项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评议:

一、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形象

我所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司法培训和学习,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法律服务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整顿,我所工作人员政治坚定,业务娴熟。在提升工作能力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司法所的法律地位。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还通过各种方式,以公开接受举报的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规范履行职能,主动开展各项工作

(一)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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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乡每年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平时工作中,我们坚持把信访苗头的排摸解决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一是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每月1日的调委会主任例会上集中排查上报不安定因素,包括各类纠纷和易激化、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事件苗头。在平时的重大会议和节假日期间,我们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专门落实责任人,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三年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3件。二是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调委会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到访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成功的,做好回访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耐心平息事态,告知双方依法办事,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件件得到落实,无违法调解及协议被法院撤销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帮教组织建设,开展帮教安置工作

完善帮教网络,建立帮教责任制,签订帮教责任状,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积极帮教,妥善安置,控制重新犯罪。一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和登记制度,做到回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实行每年一次的考察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中有重新犯罪倾向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做好疏导和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