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自查自评报告

市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我们对20**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自我评价总体工作完成情况得分为100分,申请加分项3个,共33.5分,自评减分0分,并对提交相关报告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一、常规工作完成情况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年,我们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县职教中心举办了新型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班,开展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构建和谐促进发展》的专题讲座12场(次),使农民群众初步掌握了反邪教基本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提高了识邪辨邪、防邪治邪的能力和水平。结合3.15等重点法治宣传日,采取设立咨询台、展出宣传板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城乡集中进行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2场(次),在全县范围内赠送图书资料和发放便民联系卡、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服务卡等宣传资料5万余册(份)。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先后发送普法手机短信336条,在县电视台播出宣传标语158条(次),掀起了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七五”普法工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12月13日召开了全县第七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全县“七五”普法工作。

2、基层基础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始终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94起,调处成功3742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金额972.97万元,其中疑难案件204起。运用“三调联动”机制调处案件共**2件,达到调处纠纷总和的4.3%。诉前司法确认案件50件。“**县矛盾纠纷网上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行业性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185起,调解成功179起,成功率为97%。

—-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讲座,强化日常专业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70名,累计解除394名,目前在册176名(其中:缓刑173名,假释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管制1名)。20**年重新违法犯罪1人。累计重新违法犯罪2名,对2名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累计警告不服从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43人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79起,开展集中心理辅导1次,组织成员单位及社会志愿者开展教育帮扶28人次,11个基层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学习275场(次)、开展公益劳动264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131人次。依托虚拟专门学校平台,聘请法学及心理学辅导老师对28岁以内青少年矫正人员开展了集中教育矫治及心疏导,增强了教育矫治的效果。经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心理、行为等各方面都得到了转化,均能以积极的心态融入社会。

—-安置帮教工作。我县始终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与其他工作一样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抽查,年底有考核的“四有”工作制度。今年省内监狱释放18人,组织接回**人,接回率89%,落实拨付了2015年度过渡性安置帮教18人9万元补助经费和2015年出狱所6人接送补助经费1800元。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共摸排出20**年在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安置的刑释人员25人,其中自主创业人员3人。核查服刑在教人员信息36条,核查成功36条,核查成功率为100%。录入刑释人员各类信息113条,录入率100%。依托虚拟专门学校平台,聘请法学及心理学辅导老师对28岁以内青少年刑释人员开展了集中教育矫治及心疏导,巩固了监狱矫正效果。止目前,全县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13名。其中:社区矫正解矫人员87名,从监狱接收26名(省外8人,省内18人);农村籍103人,城镇籍10人,期内帮教人员共397人,共建立帮教小组397个,帮教率达到100%,397名人员均得到了妥善安置。

3、法律服务工作

—-着力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6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案件292件(妇女维权及家庭纠纷案件140件,未成年人维权案件4件,农民工维权案件140件,残疾人案件6件,老年人案件5件),共接待受援人来电、来访咨询**7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多份。

—-着力推进律师服务和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了“律师法律服务直通车”专项活动,县政府序列部门、6个省市驻民单位、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个乡镇、1个社区管委会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选派60名律师、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与172个村、6个社区全部开展结对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一年来,**峰和律师事务所、德言盛律师所共承办各类案件2019件。参与信访接待的8件33人(次),接待法律咨询人数1408人。

—-着力推进公证服务体系建设。办理各类公证853件,同比增长15.11%,其中民事公证461件,经济公证392件,为服务“三县建设”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发展良好。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满足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在21个行政村开展法律服务(顾问)工作,共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52场次。办理各类案件586件。

二、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

(一)防控风险,维护稳定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组建“同心·**律师服务团的通知》、《关于洗派律师事务所党建指导员的通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及“法律体检”活动的通知》等机关文件,组织开展“律师法律服务直通车”专项活动,实现全县172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律师法律服务直通车”全覆盖。充分发挥省厅、市局、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县城注册律师的作用,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

(二)提升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水平

1、**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全面建成,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进行了定位,在矫176人,开通手机定位176人,定位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政策,今年省内监狱释放18人,组织接回**人,接回率89%,落实拨付了2015年度过渡性安置帮教18人9万元补助经费和2015年出狱所6人接送补助经费1800元。

2、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根据社会发展形式和经济发展现状,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在旅游、金融、工商质检三个行业分别成立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员42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达到15个,共调处矛盾纠纷185起,调解成功179起,成功率为97%。规范和落实了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每乡镇(社管委)各落实“个案补贴”2万元。

(三)加快发展,服务小康

1、提升服务市场经济发展能力。积极拓展了法律服务领域,律师、公证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个乡镇、1个社区管委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提升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力。全面实施“司法行政小康达标工程”,全县共有律师61(其中:**注册31名,省、市律师30名)名,万人拥有率达3.2%。选派60名律师、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与172个村、6个社区全部开展结对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3、提升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6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案件292件,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任务指标。

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全面建成,在134个村、6个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点,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向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延伸的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5、提升服务法治**建设能力。20**年12月13日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及“七五”普法启动会议。扎实开展了“法律八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

(四)破解难题,深化改革

1、深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以来,我们在司法行政创新改革方面,县委、县政府批转下发《**县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制定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行机制综合改革方案》、《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上报创新办和县委县政府审定下发。

2、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一是做好了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周报告、月汇报、季考评的管理制度和请消假等制度。重大敏感时期逐人走访等制度,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和行为动态,确保监管到位,防止脱管漏管。二是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对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进行人员接管和相关法律文书的交接,真正做到“无缝衔接”、防止脱管漏管失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三是社区矫正经费单列并纳入了财政预算,每年拨付经费5万元

3、深化律师公证制度改革。县政府序列部门、6个省市驻民单位、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个乡镇、1个社区管委会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稳妥推进了公证制度改革,投入近4万元,全面启用办证软件,购置了身份证识别仪、图像高拍仪、高速扫描仪等硬件设备及业务用房,公证机构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4、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此项工作我县未开展)

5、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已推荐上报人民监督员10名,经市局审查,现已选任5名人民监督员。

(五)补齐短板,夯实基础

1、创新发展理念。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合力奋进、一体发展”,推进了司法行政理念、制度、载体、方法创新。

2、加快信息化应用。今年以来,由于我局新业务用房搬迁,影响了“智慧司法”的正常运行,现已全面开通,运行正常。

3、加强基础建设。我局司法业务用房已投入使用。选派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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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否决项及其标准(无)

经自查,20**年我局全面完成了市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项创新亮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