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试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价值]

中图分类号:d9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7-0048-02摘要:2006年初,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时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过六年多的时间,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贯彻,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本文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着手,分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进而分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价值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分析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充分合理借鉴了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后,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之上的科学的法治理念。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着十分丰富的理论渊源。深入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有助于我们更加透彻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更好地贯彻实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即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以及中国传统法治思想。

1.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这里所指的是广义的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包括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治思想、列宁的法治思想、毛泽东的法治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治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重视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法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和自由。列宁则是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法治思想,他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苏维埃俄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毛泽东的法治思想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主要包括完善司法制度、严格执法制度、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治思想包括邓小平理论中的法治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法治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治思想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应用于治国理政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重要成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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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指执法活动必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两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做到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作为执法工作的具体目标,把广大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重要标准。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的要求,应为执法工作的第一要务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是指通过法治实践,使合理诉求和正当权益平等地在法律中得到体现,相对公平地得到法律的保障。要做到公平正义,首先要处理好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技术性支持,用情理强化法理的社会效果。其次要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必须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最后要处理好程序与实体的关系,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所在。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使命,是指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事业都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都必须服从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要实现服务大局这一理念,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