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创建法治县经验材料
我县辖4镇7乡、79个行政村288个自然屯,
25.2万人口,我县作为市法治创建活动的试点单位,自2008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牢固树立“科学决策、依法施政、文明执法、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把法治建设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各个领域,探索了一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工作协调推进的新路子,2010年底我县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下面向各位领导做如下汇报:
一、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创建领导我县一直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和“法治杜尔伯特”创建活动,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动员部署会议,根据《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制定出台了《xx县创建全国法治县工作(2008-2011年)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措施、绩效考评等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一府两院’执法主体、政协民主监督、全民共同参与”的法治创建工作良好氛围。把法治杜尔伯特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到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
2、强化督促检查。县人大每年都组织人大代表对“法治杜尔伯特”创建工作进行1—2次检查视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的形成提案,责成有关单位反馈。县政协每年都组织政协委员听取关于“法治杜尔伯特”建设工作的汇报,依法治县办每年2次对部门各单位法治县创建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强化工作保障。建立了各乡(镇)、党委主管领导列席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完善了信息联络员、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法治杜尔伯特创建工作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均把法治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2008年以来县级财政拨付了创建专项经费18万元,有效保证法治县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4、强化责任考核。把法治杜尔伯特创建工作纳入到党政一把手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制定了《xx县部门法治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量化了《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对全县20个部门和11个乡镇进行专项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客观评价有关部门工作实绩,定期组织考核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我县还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检查和评议考核,注重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执法督查。并打造了建设局、国税局两个“法治杜尔伯特”创建工作标兵示范单位,带动其他单位共同完成好创建任务。
(二)深化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1、抓队伍,增强法治工作战斗力。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学法考试考核制度等,先后组织开展了《信访条例》、《物权法》、《劳动合同法》、《xx县自治条例》等法律知识讲座,先后对全县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9批次达2650多人次。特别是对各级执法人员,要求做到熟悉专业法律知识,掌握各项执法程序,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2、抓阵地,增强法制工作渗透力。编印了《农民法律知识问答》、《青少年法律知识问答》、《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问答》90000余册;举办农民法律知识讲座44场;建立了5个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2次;组织全县党、政、群体机关干部职工共3000人以上统一进行年度普法考试;建立了4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2个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法律“七进”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活动160多次;开辟农村、城市普法战线,推进一所法制教育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书读书角、一个法律知识播音室“四个阵地”建设;组织开展一次送法进家庭、一台法制文艺汇演、一场法制露天电影、一堂法制教育课、一期法制手抄报、一场法律大集、一个法律广场、一次法律知识竞赛等“八个一”活动。累计发放法律书籍5.6万册、法律知识宣传单6.6万份、光碟5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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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在开展全国法治县创活动的过程中,我们感觉到根据《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标准特别宏观,操作起来指导性不强,希望我们黑龙江省在全面铺开此项活动的时候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创建活动标准,有较强的操作性,为更好的开展创建工作发挥指南作用。
(二)此项活动要想开展得好必须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宏观调控,因此如何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性应该是开展此项活动的一个课题。
(三)全省全面开展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一定要先选树典型,探索出一条有章可循的路子,然后带动其他城市更快更好的开展创建工作。法治杜尔伯特创建工作,为我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更高标准的建设要求,突出重点,创新机制,进一步深化法治杜尔伯特创建工作,全力实施好“三个三”工程:一是着力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推进和目标考核“三项机制”,确保法治县创建有力实施;二是积极构筑基层创建、舆论宣传、公众参与“三大载体”,促进法治创建全面开展;三是力求取得全民法律素质提高、执法行为规范、法治惠民利民“三个实效”,不断提高法治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