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它的职责和作用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通过司法活动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制裁违法行为,实现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从而达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人民法院的事业与国家的前途、党的事业息息相关。在司法领域保持和体现党的先进性,关键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提高司法水平,发挥好法院职能作用,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所谓的法院司法能力,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并通过司法活动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制裁违法行为,实现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本领和水平,也就是惩罚犯罪、维护稳定、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依法调解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保障人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而基层法院法官,是基层司法活动的具体实践者,基层法官队伍司法能力的状况,直接决定着法院整体的司法能力,如何不断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对如何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略陈己见。

一、如何正确理解司法能力

司法能力,是指人民法院所具有的认识和把握司法规律,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条件和本领。具体到法官,就是法官通过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以及参与社会治安和经济领域的综合治理,在打击违法犯罪、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法官的司法能力具体体现为政治和职业道德休养、精通法律、具有逻辑思维判断及协调创造能力。

二、增强基层法官司法能力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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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强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是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必然要求。当前,基层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能力还不高,解决矛盾的本领还不够大,司法作风还不够过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仍然存在少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内在原因是我们基层法官自身的司法理念、工作作风等司法能力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必须通过增强司法能力加以解决。

三、基层法官应当具备的司法能力

(一)远见卓识的政治能力。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人民法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