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普法工作经验总结

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市调研组就“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和“五五”普法工作应把握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结果表明:“四五”普法在许多层面上都取得了积极成果,功不可没;“五五”普法势在必行。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调研组利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终考评的机会,先后进行大小座谈(或碰头会、研讨会)共余场次,向四县五区三个开发区名调查对象发放问卷,与近名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得到了广泛的支持。调查问卷按一级指标项、二级指标项、三级指标项设计问题。调查的对象有城市居民(人)、农村村民(人)、机关干部(人)、警察(人)、法官(人)、检察官(人)、律师(人)、医生(人)、教师(人)、司机(人)、在校学生(人)、个体工商户(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人)、工人(人)、下岗职工(人)、流动人口(人)等类职业人群。调研组对问卷进行分类归纳,对收集的意见进行分析整理,得出了一些感性认识,取得了一些倾向性意见。

二、关于“四五”普法工作基本经验

统计数据显示,“四五”普法工作深入扎实,成效显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探索并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成功经验

.制定了一个上符国情、下合民意的规划。主要表现为。一是规划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深厚的社会基础性。《南昌市第四个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制定后,的县区、乡镇和以上的基层单位先后制定了本地本单位的“四五”普法规划,使之行有章法,量有度衡;二是规划的指导思想正确。规划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工作思路谋篇部局,使“四五”普法工作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有力保障、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效途径;三是计划安排及时到位。调查显示,有的单位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尽早下发到基层,把当年的普法内容、工作要点、具体要求通知到科室(或班组、村委会、居委会),赢得了工作主动。

.加强和改善了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四五”普法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党委充分发挥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确保了“四五”普法工作沿着正确、健康的方向稳步推进。各级、各单位普遍加强了党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领导机构成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岁以下的占。这些年富力强、文化层次较高的领导同志在“四五”普法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调查中,的人反映“本单位成立了强有力的‘四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普遍认为,“四五”普法实行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符合中国现阶段政治体制运行模式,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方式和习惯合拍,应当将这种体制维护好、完善好,并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

.激发和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四五”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四五”普法的一个成功之处,就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在“四五”普法期间,以上的普法对象已经参与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之中。的人对“四五”普法工作提出过意见或建议。调研组认为,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是“四五”普法工作的强大动力。遵从人民群众的呼声,使得“四五”普法工作能够发扬成绩,及时纠正错误,反映人民群众的心愿,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

.明确和细化了目标任务。“四五”普法明确提出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这个目标既是对前三个五年普法工作的肯定,也对“四五”普法工作提出的更高标准。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和规律,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同时省以下的“四五”普法规划就“立法、普法、司法和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依法治理”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使“四五”普法工作目标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调查中,的人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的人认为“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市人民群众正在向着建设“法治南昌”的目标奋勇前进。

、选准和突出了工作重点。“四五”普法把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列入重点普法对象,把加强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起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实践证明,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和司法执法人中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能“透”,对国家基本法律能“晓”,对工作中的相关法律法规能“精”。的被调查者认为“国家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的被调查者认为“学校法制教育对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起到关键作用”。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调查采访中,的被调查者认为“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是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还显示,绝大多数人感到“‘四五’普法期间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调研组分析认为,选准和突出工作重点,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抓住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对推动“四五”普法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功效。

.更新和改进了方式方法。“四五”普法工作主要采取了十种方式方法,即:面授教育、以案说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法制文艺汇演、组织收看法制节目、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论坛等。调查显示,文化层次较低人群(如农民、社区居民、流动人口、失业人员等)对前五种方法乐于接受,文化层次较高人群(如机关干部、教师、医生、律师等)对后五种方法比较感兴趣。可见这十种方式方法都有各自优势和特点,实践证明都是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方式方法的多样性是由社会多元化所决定的,它适合了不同人群接受教育的习惯,满足了不同人群接受法制教育的需要。

.巩固和加强了阵地建设。“四五”普法继续挖掘传统宣传阵地(黑板报、宣传厨窗、宣传板块、宣传画等、文化馆站等)的潜能,深入进行法制宣传。调查显示,以上的单位经常利用传统宣传阵地进行法制宣传,受到许多人(特别是中老年人)的喜爱。在各类资讯满天飞舞、无孔不入的时代,法制宣传教育在传统宣传阵地中占有一席之地实属不易。与此同时,“四五”普法进一步发挥了现代传媒的优势,进行声势浩大的深度宣传普及,(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受到了广泛欢迎。特别是越来越多的人对法制类节目很感兴趣。有的被调查者“经常收看收听法制类节目”。像央视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法制节目更是让许多人常看不厌。法制类网站也常有人点击。可见,方便快捷的大众传媒逐渐成为人们特别是中青年人群接受法制教育的首选。

.加强和推进了制度建设。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南昌市不断健全和完善八大制度,即:决策制度(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等)、学习制度(如:“双休日”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考试制度(如: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制度、企业管理人员法律考试制度、村干部法律考评制度、全民普法考试制度等)、检查制度(如:一年一查制度)、评比制度(如:一年一评制度)、通报制度(如:一事一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如:责任状制度)和奖励制度(如:每年表彰十名执法标兵和十个先进基层执法单位制度)。这八大制度就像人体的八大功能系统一样,确保“四五”普法工作整体上平稳、健康、有序地进行。

.强化和促进了示范点建设。“四五”普法特别注重示范点建设。比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评选“执法标兵”等。调查显示,的人认为“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调查组感到,在我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千差万别、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加强和促进示范点建设,可以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

.增加和确保了经费投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投资额度大、时间跨度长、政治社会效益显著的事业,难以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它所蕴藏的巨大潜在价值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所认同。座谈中,一位学者认为,普法依法治理每投入元钱,可以直接或间接产生元的经济效益。一位市领导曾多次表示,普法工作搞好了,少发生一个经济案件,少出现一个人命案件,就把普法经费赚了回来。调查显示,的单位增加了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同比增长的经费投入为“四五”普法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问题和不足

.基层普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主要表现有三。一是领导机构不稳定。“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是一个临时机构,其成员以上是各单位的副职,人员变动频繁,不少领导因工作繁忙而处于“不领不导,难领难导”的尴尬局面;二是办事机构地位不高,其规格大多定为单位中层职级,造成“小牛拉大车”的窘状,难以承担普法依法治理这个复杂繁重的系统工程;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这就容易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置于“副业”地位,其与专司该职的差距可想而知。

.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传统的宣传阵地被蚕食,黑板报、橱窗、文化馆站日渐减少(或被占用),大型的宣传长廊更是屈指可数。同时,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类节目(或专栏)不多,现代化的法制类网站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和开发。“”法律服务专线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也呈萎缩趋势。

.对弱势群体的法制教育不力。尽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成立了针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机构,但仍代替不了对弱势群体的法制教育。调查发现,对农村村民、城市失业人员、外地民工、失学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存在“软、闲、散、乱”的现象,在偏远山村村民、城市失业人员、待业青年等人群中还存在不少“法制教育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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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逐步推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提高领导机构的依法决策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的规格,改善基层办公条件,使办事机构成为“五五”普法工作强有力的“参谋部”和“作战部”。

(八)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志排忧解难

希望司法部继续把“为基层服务,为基层排忧解难”作为一项重要承诺,利用司法部的特殊地位和影响,就基层普法工作同志的职级待遇、机构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施等问题及时向地方党政部门反映和沟通,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以进一步保护和调动他们献身于“五五”普法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