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监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其对策
依法治监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其对策
河南省××*监狱监狱长××*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从近年来的实践不难看出,我国法制建设已经或正在进入快车道。有理由相信,面对进入新世纪的重要任务,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法制建设的步伐必将进一步加快。做为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的监狱,坚持依法治监,完善和健全监狱法治体系,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容之一,又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然而,在实施依法治监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或者说存在着许多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一、对依法治监的必要性分析
依法治监做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狱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的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来管理监狱,执行刑罚,惩罚和教育改造罪犯。这既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我国监狱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一)依法治监是监狱机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依法治国是一项重大的、全局性的、战略性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条战线的贯彻落实。依法治监正是监狱系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组成部分和具体举措。同时,监狱机关依法行刑、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之一,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需要通过监狱行刑才能实现,因此,能否依法治监,在一定程序上直接影响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还有,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监狱做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代表着人民意志和利益,肩负人民的重托和法律授权行使对罪犯执行刑罚的公共权力,在惩罚和教育改造罪犯方面承担着依法治国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狱机关也是依法治国主体的的一部分。
(二)依法治监有利于加快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建设步伐。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同样道理,依法治监,不仅是监狱制度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法是实现国家权力的重要手段,只有依法治监,才能有效地惩治和改造罪犯,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再者,法律不仅是监狱执行刑罚的依据,也是监狱加强组织、队伍等自身建设的依据,只有依法治监,才有可能造就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队伍,也只有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才能促进监狱的进步和发展,进而影响和带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二、对依法治监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考
近些年,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初步形成,有法可依的法治前提出现了令人可喜的局面,这为监狱机关实施以法治监方略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要真正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坚持和实现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却并非易事,其现状不容乐观,在推进依法治监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重点、难点问题需要解决。
(一)建立科学、完备和可操作性强的监狱法制体系应是依法治监的重点
依法治监,有法可依是前提。应当说,《监狱法》的颁布实施,为确立有中国特色的监狱法制体系打下了基础,但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这一法制体系还存在明显的不足。
首先,《监狱法》做为刑事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还缺乏应有的科学性。其主要表现:第一是《监狱法》与某些相关法律的规定还不尽一致。譬如,对罪犯收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方面,监狱法与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表述就不相一致,从而影响了正确执法。第二,对监狱在整个刑事司法活动中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关系规定有失偏颇。《监狱法》对监狱分工负责、积极配合方面规定的较明显,但对其他司法机关与监狱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方面的体现不充分,很容易使人理解为《监狱法》就是管监狱的法,这与“法治”精神所要求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不协调。第三,《监狱法》对监狱执行刑罚的规定较为明确,而对相关部门和社会方面如何保证监狱执行刑罚的规定则过于简略,使《监狱法》在执行过程中实际上成为监狱部门的法,而对《监狱法》的国家性体现的不足,这与现代刑法注重刑罚执行、重视刑罚效益的精神也不大协调。还有,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中不难看出,《监狱法》是集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于一体的法律,但实际上现行《监狱法》在这三方面均显得不足。这不仅在客观上影响了监狱和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而且也将影响刑罚执行的效应。
其次,《监狱法》缺乏严密、规范的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许多条文过于简约和原则,致使在实践中不易掌握和操作,就目前来说,其不但无法与其他一些国家的监狱法规相比,就其与当前我国的其他刑事法律相比,也有明显的不足。如监狱执行刑罚职权、工作条件、场所和财政的保障及责任;罪犯减刑、假释的程序、审批期限;罪犯脱逃,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的时间及相互责任;警戒武警的职责及与监狱的关系等等,都缺乏明确的规定,使一些法律条文的内容不能很好地落实,在执行过程中极易造成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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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的执法主体,依法治监贯彻落实的如何,关键取决于干警队伍的素质。监狱人民警察除了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文化、身体素质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外,按照依法治监的要求,还需要做到:
一是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坚强的法制意识,这是实行依法治监的重要前提。一个法律知识贫乏、法制意识淡薄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一位良好的执法者的。应当承认,通过开展基本素质教育,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素质提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绝对不能把干警素质教育的成绩优劣和执法能力的高低等同起来。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紧密联系干警队伍和执法活动的实际,下大力抓紧抓好干警的素质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干警进行法制、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干警学法、懂法、的自觉性,扩大干警的法律知识面,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监的需要。
二是要重视现代科技知识的教育。当今时代,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更新很快。要教育干警克服盲目的满足感,激励他们及时“充电”。要引导他们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掌握一些现代科技和现代管理知识,并注意将知识转化为能力,自觉运用到执法工作和其它工作当中去。三是要加强干警思想道德建设。要教育广大干警,我们职位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岗位,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不能把法律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岗位职能,异化为行使特权和谋取私利的本钱。只有将思想道德内化为对工作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克已奉公、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从而保证刑罚的正常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