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方案
为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市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基层群众需要、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为主题,以进一步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为目标,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住房保障、扶贫开发、群众生产生活”等八个方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扎实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为最困难群众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1、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市直有关部门要自觉增强主体地位意识,强化组织协调的主动性、积极性,成立专门的民生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民生工程的年度目标及任务分解工作,拟定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开展监督评估和考评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并组织民生工程的实施。
2、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民生工程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实施全过程跟踪落实,规范财经秩序,形成抓落实、重执行的体制机制,推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的落实,确保民生工程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3、方案对接,信息共享。市直责任部门要根据市效能办印发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市情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市直配合部门要在责任部门的组织协调下,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支撑,力求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确保民生工程步调一致、衔接有序、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人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等)
(二)完善项目实施机制
一是抓督查指导,看工作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实做细实施方案,构筑自上而下的各层次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政策顺利实施。对补助到个人的项目,要加强对基础信息和数据的调查和审核,严格按政策要求确定享受对象,并在规定范围内做好享受对象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工程类项目,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公开招投标等程序,确保阳光运作,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抓政务公开,看群众知晓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工作简报、网络专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对象范围、补助标准、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果等情况,做到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内容完整,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氛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要主动公开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抓跟踪问效,看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民生工程督查制度,既坚持对民生工程的全程进行督查,又坚持对重点工作实行专项督查。要深入基层和群众中调查研究,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反馈,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民生工程政策实施做到不打折、不走样。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人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等)
(三)完善资金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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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在把握总体要求、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精心确定与本《方案》相适应的工作目标和配套措施。
第三,严明纪律,强化监管。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大局,坚持实事求是,摸清底数,申报资金等各项资料必须全面准确,不遗漏,不多报。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统筹协调,确保成效。各地、各部门在民生工程项目的安排和落实过程中,要从全局和长远出发,兼顾各方利益,协调各类关系,妥善处理各种矛盾。要认真做好民生工程的公开和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