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国库支付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县级实际,积极探索和稳步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支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资金运行,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效率和使用效益。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积极稳妥实施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家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性要求,要以积极的态度,探索会计集中核算转轨的途径,逐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采取稳妥的实施步骤,提前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而影响转轨工作整体进程。

(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整个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确保资金安全;要将会计核算中心的实体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保证财政性资金在预算单位具体行为发生之前集中体现为国库(财政专户)存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合理设置财政性资金申请和支付程序,尽可能简化中间环节,减少重复性劳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转轨后预算单位用款更加便利和快捷。

二、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采取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拨付到收款人(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以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总和。其构成和功能包括:

1.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县财政局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分别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3.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4.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县财政国库及其执行机构、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性,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

(二)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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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年6月起,已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经局、司法局、体委、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党校、果树局、城乡建设局、看守所试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2009年7月其他预算单位全部上线实行集中支付。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县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改革,逐步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