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党风廉政管理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年。各各镇(办)财政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八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九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八届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各镇(办)财政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科室整体工作格局,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责任目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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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镇(办)财政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中检查和年底考核,局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要按照《区财政局精神文明创建目标考核方法》要求。并把责任制考核与科室目标考核、干部职工考核有效结合起来,真正把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到科室考核、奖励惩罚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

五、完善制度措施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责任制工作领导。抓好责任分解,明确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监察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职能,随时跟踪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推进,务求实效。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