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行风软环境建设半年总结

今年上半年,吉林市财政局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在省市纪检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始终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当成促进财政制度改革、保证财政任务完成的大事来抓,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全系统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并进行检查和评比,有利的推动了财政系统行风和软环境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较好效果。

一、上半年软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财政部门是热点、难点部门,涉及面广,服务对象多,财政部门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府机关的整体形象。一是提高认识。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干部面临着各种考验,加强财政部门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就越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局党组在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的基础上,一致认为:加强行风、软环境建设是规范财政干部行为、促进廉洁理财、作好财政工作的重要举措,必须把行风和软环境工作作为局党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了行风和软环境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松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崔金生任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和“上追一级,下管一级责任制”。出了问题不但要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而且要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业务工作和行风、软环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二)从根本入手,加强思想教育。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作风,思想问题解决好了,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因此在加强机关行风和软环境建设中,我们始终把思想工作摆在首位。一是抓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学习郑培民、牛玉儒等先进事迹,自觉树立廉洁从政思想。二是抓思想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上党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集中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争做文明市民;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三是抓廉洁自律教育。利用成克杰、胡长清等反面教材,挖根源、论危害,提高“免疫力”;组织观看“贿海沉浮”等专题片,从中吸取教训,增强自我约束力;狠刹公款吃喝风,实行一管笔审批制度,凡需支出,必须事先请示批准,用餐必须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机关干部要求中午统一在单位吃工作餐,不准参加吃请,制止了随意吃喝等铺张浪费行为。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市财政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经济案件和违法违纪行为。各处室在处理划拨经费、审批资金等项业务中,都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许多同志对基层单位搞感情投资的宴请,表示感激的礼品,搞联谊活动的邀请,都婉言谢绝。我局预算处、国库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社保处、经济建设处、综合处、农业处、采购办等有审批职能的处室,都能从我市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安排财政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搞以权谋私,树立了良好的财政形象。

(三)建章建制,强化监督。实践证明,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是规范和约束财政干部行为的必要措施,是完成好各项工作的有利保证。一是根据财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财政资金拨付实现预算一个“闸门”、国库一个“漏斗”管理模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问题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形成上追一级,下管一级管理网络二是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坚持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对各处室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每年都到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走访,发调查问卷,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群众反映。对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吃、拿、卡、要、报”、服务态度“生、冷、硬”和工作效率低“推诿、扯皮”等情况,及时进行诫免谈话,批评教育,严重的调离原岗位。

(四)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操作。财政部门是替政府管理资金的部门,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因此,在工作中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从窗口处室,热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入手,把具有资金收付、资金分配和行政审批的处室、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工作程序、办事手续、政策、法规等进行公开。二是定期检查,加强监督。对窗口单位经常进行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箱,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加强县(区)乡检查指导,开展评议评比。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吉林地区财政系统行风自查互评工作从2005年6月15日至8月8日,已全面完成。近年来通过狠抓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各县(市)区互评共下发社会各届问卷调查表630份,群众满意率99.06%、基本满意率0.92%、不满意率0.02%,达历史最好水平。一是年初安排部署。召开全地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会议,主管局长和纪检干部参加,总结上年工作,部署当年工作重点。二是走访和问卷调查。抽调专人到县(市)区、人大、政协、纪委、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填写问卷调查表,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实地检查。到县(市)区财政局及重点财政所进行检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政务公开、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分。四是归纳总结评比。根据社会各届代表的评议和单位的基础工作得分情况,各县(市)区财政的代表一起评议,确定优秀单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加快财政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由于最大限度地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得到县(市)区、乡财政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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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局党组要树立良好形象,做勤政廉政公仆

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领导班子做起,严格自律,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树立正风正气,在机关中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带头在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上管住自己。对领导干部住房、乘车、移动电话、公务接待等突出问题上严格自律,不搞变通,不打擦边球,在一些小节问题上也要防微杜渐,破除“小节无害论”,不搞“下不为例”,为全局做出好榜样。二是带头管好家属、子女。不准家属、子女利用领导干部影响或打着领导干部旗号谋取私利。三是在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等问题上,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四是带头树立言行一致的良好风气。自觉做到言行一致,说和做一样,台上台下一样,家里家外一样,对人对已一样。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为私利所迷惑。

下半年,我们要在此基础上,抓住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一是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财政部门要破除与已无关的思想,按照各自职能,认真排查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办事项目,是否存在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或相关问题。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办事“窗口”和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履职不廉、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进行认真整顿,切实解决财政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二是要巩固和发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工作成果,切实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政(行)风的基础建设,充实和完善政(行)风建设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政(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的作风,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通过召开座谈会,主动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查找在政(行)风建设上的薄弱环节,主动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水平,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创建服务型财政部门的目的。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