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
1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15]2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名县2018年贫困县摘帽的决定、大名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在对全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现有产业优势进行全面调研和认真研究、吸纳基层意见和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相继召开项目规划编制会议和扶贫系列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围绕脱贫退出指标,针对存在的短板安排项目,确定了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目标为依据,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紧紧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项目为平台,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2018年5个贫困村出列、40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整合范围及规模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等文件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范围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资金需求,资金主要投向于股份制项目、种植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扶贫微工厂建设补贴项目等。
三、建设任务
实施计划安排2018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12.91万元,其中包括1.股份制项目资金2.1万元(该项目由县扶贫办实施);
2.辣椒种植38.6万元;
3.路灯41.8万元;
4.路30.41万元;2018年度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7.4万元,其中包括1.股份制项目资金17.4万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资金(用于墙面粉刷)10万元;2018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5万元,其中包括5个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万元,用于墙面粉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要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照脱贫退出指标,补齐短板,查漏补缺,认真研究解决扶贫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建立调度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的调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项目建设任务,扶贫资金能够真正产生效益。
(二)严格执行程序。扶贫产业类项目要严格按照《大名县扶贫开发养殖类种植类股份制类项目管理办法》(大扶组〔2015]12号)、《关于补充调整〈大名县扶贫开发养殖类种植类股份制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扶农开〔2017〕8号)等文件执行;股份制类项目要严格《河北省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冀扶办联〔2016〕18号)、《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18]3号)、《大名县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大扶农开〔2017]26号)等文件执行;基础设施类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进行决算审计,以审计结果拨付资金。
(三)扎实推进落实。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年度脱贫摘帽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尽快实施。扶贫项目实施实行公开公示制度,阳光化操作、阳光化管理,对扶贫项目方案的制定、实施、验收、报账等全程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开公示,留存影像资料,完善留存扶贫项目全套资料,建立扶贫项目实施台账和项目到户台账,并报乡扶贫工作站,汇总后上报县扶贫办。要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退出户、脱贫户能享受扶持政策。
(四)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各村就近就地优势,充分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和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要积极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在监督中的作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2
1、编制依据
为持续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整体效益,夯实各镇、各部门任务和责任,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汉阴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制定本实施方案。
1.1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
(四)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
(五)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办函〔2017〕55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陕财办〔2017〕3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0号);
(六)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脱指发〔2018〕5号)和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安脱贫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
(七)汉阴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汉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汉脱领发〔2020〕2号)及汉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汉阴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三十条的通知》(汉脱领发〔2020〕3号)。
1.2年度任务。
根据汉阴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围绕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精准安排扶贫项目,加大扶贫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全县剩余1498户3183名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保证21705户64635人已脱贫户稳定脱贫。
2、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
2.1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抓增收促脱贫防返贫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2020脱贫攻坚任务,重点以剩余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改善剩余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以及巩固落实21705户64635人已脱贫户脱贫成果,积极支持产业发展,重点解决贫困户增收问题,保证县摘帽、村出列、户退出“576”标准稳定达标,对各级统筹整合内的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应整尽整”,大类间打通,对标脱贫攻坚任务,实质性整合,为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在已建立各镇、各涉农部门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机制,确保制度更加稳定、系统、全面,最大限度保证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安全、高效。2019年我县根据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关于落实2019-2020年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安脱指发〔2018〕34号)及我县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总体要求,为保证2019年我县9479户21880人贫困户脱贫、69个贫困村出列、全县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对2020年部分产业配套设施、交通、水利项目提前启动实施,该部分项目纳入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
2.2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根据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安脱贫办发〔2020〕5号))文件和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县脱贫办、县财政局根据资金到位及脱贫攻坚需求情况,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各镇根据2020脱贫攻坚任务,从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选择项目,认真编制2020年统筹整合脱贫攻坚项目,各镇编制的项目需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县脱贫办。二是强化资金整合。按照中省规定,收到上级需整合的资金后,根据资金整合方案,应整尽整,并依据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下达资金预算,确保实质性整合。三是全力做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了《汉阴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三十条》,支持农业企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激励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支持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四是规范整合程序。各项目主管部门将计划纳入统筹整合项目收集汇总审核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县脱贫办。县脱贫办汇总后提出初步实施方案,提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及正式实施方案上报。
3、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
3.1整合项目实施区域。
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精准安排扶贫项目,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和脱贫短板,确保全县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户稳定脱贫。
3.2主要产业布局。
2020年,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布局和发展优势,继续全面落实贫困户自主发展各项产业扶持奖补政策,加大发展茶叶、桑茶、猕猴桃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完善利益链接,延伸产业链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夯实产业脱贫,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我县产业布局及主要安排的项目是:
1、特色种植,主要包括:优质粮油、茶叶、蚕桑、猕猴桃、拐枣、花椒、黑黄豆、辣椒、魔芋、中药材、蔬菜、食用菌等种植项目;
2、畜禽养殖,主要包括:牛、羊、猪、林下养鸡、蚕、蜂等畜禽养殖项目;
3、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
4、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和示范村项目;
5、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6、茶叶、蚕桑、猕猴桃等重点产业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扶持奖补项目。
7、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
8、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
3.3基础设施布局。
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围绕基础设施薄弱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农户相对多的非贫困村的小型基础设施、通村通组路、农村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水利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
4、建设内容
4.1农业生产发展建设内容。
继续推进“三个一”产业扶贫,新发展茶园1.5万亩、蚕桑7000亩、猕猴桃5000亩、蔬菜3000亩,抓好“土地集约、产业集聚”,每个村产业发展累计不低于1000亩,力求村村都有产业园、户户愿入合作社、贫困人口全覆盖。重点主要通过产业奖补激发贫困群众自主发展产业、持续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村集体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通过发展易地搬迁后续产业,使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有稳定的增收渠道;继续通过产业发展小额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产业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1、“5321”产业贷款财政贴息等金融扶贫,投入资金1200万元。
2、“雨露计划”资助项目,投入资金270万元。
3、对5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投入50万元,采取“三个一”产业发展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投入总资金2850万元。
4、对9个800人以上的集中搬迁安置社区后续产业发展扶持,投入项目资金1000万元。
5、集体经济壮大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投入资金1295万元。
6、对20个深度贫困村每村安排15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投入资金3000万元。
7、在4个镇29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投入资金3307万元。
8、对70个产业基地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投入资金3668.36万元。
9、在涧池镇紫云农业园建设排水工程,投入资金230万元。
10、在6个村建设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项目,投入资金600万元。
11、在10个村建设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为基础,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投入资金1000万元。
12、在10个镇巩固建设62条产业发展道路项目,投入资金6540.99万元。
4.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1、在10个镇巩固提升103个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投入资金2502万元,主要包括:取水口、输水管道、蓄水池、管网等水质提升项目。
2、对双乳镇、双河口镇、平梁镇、蔡家河村、田禾村、中坝村、洞河村水厂实施水利改造提升项目,投入资金420万元。
3、巩固提升10个镇137条油返砂治理工程项目,投入资金8516.65万元,主要包括:村组道路修复路基路面,涵洞、硬化路肩等建设。
4、在全县10个镇21个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投入资金1600万元,主要包括:生态小果园(小菜园)环境处理,清理沟塘淤泥黑臭水体、残垣断壁、治理农村脏乱差等设施建设实施环境整治等。
5、资金投入概算
5.1汉阴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总共投入38000万元。
5.2农业生产发展投入24961.35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项目资金13700.43万元,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931.33万元,统筹中央各级整合资金3769.1万元;省级财政项目资金1371.85万元,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972.92万元,统筹省级各级整合资金398.93万元;市级财政项目资金600万元,投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600万元;县级财政项目资金9289.07万元,投入县级财政专项资金3600万元,统筹县级各级整合资金5689.07万元。
5.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3038.65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项目资金8467.26万元,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8.67万元,统筹中央各级整合资金8398.59万元;省级财政项目资金2757.08万元,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967.08万元,统筹省级各级整合资金790万元;县级财政项目资金1814.31万元,统筹县级各级整合资金1814.31万元。
6、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的资金总需求38000万元,全年计划整合资金38000万元。
6.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0年,计划农业生产发展统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24961.35万元。整合资金渠道是:
1、中央财政项目资金13700.43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931.33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10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71.93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46.76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400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493.41万元,中央旅游发展基金47万元。
2、省级财政项目资金1371.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2.92万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98.93万元,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
3、市级财政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
4、县级财政项目资金9289.0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0万元,2019年结转资金5689.07万元。
6.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规模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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