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农村财政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农村财政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市财政局业务科室的关心指导下,精心谋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各项农村财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乡镇财政建设

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3月制定下发了《区调整完善区镇(街道办)财政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区与镇办财政分配关系,促进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加强乡镇财政管理。5月份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乡镇财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乡镇财政内控建设、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重点查看了乡镇账户管理、印鉴管理、公务卡使用情况,整体上各财政所比较重视农村财政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等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区乡镇财政“行为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服务网络化、工作精细化、办公高效化”的管理目标正在逐步显现。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为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人员和资金“双安全”。工作中不断寻求着力点,把资金监管的关键措施落实到财政业务工作中,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依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平台”推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化。5月19日,区财政局组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培训,目前三镇均已使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平台,2020年1-6月份累计监管各类乡镇财政资金1.376亿元,乡村两级累计抽查巡查61次,公开公示172次。

(三)扶贫资金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部署和政策制度、强化工作举措、有序推进落实,务求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是认真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二是进一步细化扶贫资金监管台账;三是构建信息通达、工作会商、重心下移三项运行机制。从扶贫资金的审批到资金下达、使用的各个环节,坚持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2020年我区共安排扶贫资金万元482.8万元。3月根据区扶贫办提出的分配意见已全部下达三镇及区直相关部门。4月指导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设立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1-6月份,全区共支出扶贫资金270.31万元,占全年安排扶贫资金的56%。积极落实中央扶贫专项巡视及国家扶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任务4项。

(四)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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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做好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工作,加强工作会商、指导,加大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结合乡村振兴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操作,造福于民

(四)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注重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