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渡镇财政所办公楼建设情况的汇报

今天,市、县财政局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并看望大家,这是刘渡所的光荣,我代表全所职工向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崇高的敬意。下面就刘渡镇财政所办公楼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刘渡镇财政所人员状况

刘渡镇财政所现有职工5名,去年分配2名新同志,其中中共党员2名,大学本科学历2人,大专学历3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

二、刘渡镇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建设情况

刘渡镇财政所办公楼建设在县局领导和乡镇党委的亲切关心和帮助下,于2008年底立项、申报,办理土地预审。2009年8月份招标,由无为县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42万元。2009年9月份正式动工,同年底主体工程结束。2010年5月份开始装璜,工程建设期间,质检部门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建设程序,工程优良。办公楼主体结构为三层十五间,建筑面积535平米,服务大厅面积约65平米,附属物(食堂)建筑面积45平米,总计建筑面积580平米。2010年11月份迁址新办公楼办公。工程建设期间,省厅农村局领导、市局领导、兄弟县(涡阳县)财政局领导莅临我所检查指导,对工程建设特别是工

程装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受益匪浅。尤其是县局李局长两次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前来我所督察指导,对财政所办公楼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促进了乡镇财政建设,另外,刘渡镇党委政府在土地划拨和资金投入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陈书记多次来到工地,现场指导。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大楼建设工程结束后,财政所采购了办公桌椅,添置了档案柜,安装led电子显示屏,投入近6万元。今年开春之际对财政所院内进行了绿化和美化,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提升财政所形象。预计费用近3万元。

2011年元月份将办公楼建设所有资料送至县审计局审计,预计决算价近90万元。县局答应大楼主体建设补助45万元,余下的建设资金要求镇政府承担。由于刘渡镇财力困难,属于全县困难补助乡镇,不能完全承担,今天在此要求市、县领导给予一定的关心和帮助,减轻镇财政压力。

三、一点要求

最后,向各位领导反映一个我所的实际困难,刘渡镇地处西南乡,刘渡所离县城40公里,交通不便,加上近期油价不断上浮,去县局办理业务一次来回差旅费用较大,财政所办公经费有限,请求县局参照派出所、司法所等其他单位,添置小车,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

第二篇:办公楼建设情况汇报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办公楼建设情况汇报

盟林业局:

我场现有办公用房,系1991年所建。由于年代久远,已经破旧不堪,简陋落后,加之我场森林公安派出所亦无办公场所,与我场场部同在现有办公用房中办公,已无法满足办公及工作需要。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适应国有林场标准化建设及森林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改善办公条件,我场场部及派出所在邻近g111国道新家属区东侧新建一栋二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地上二层,地下一层),总工程造价为280万元左右。

该工程已于去年10月份开工,上冻之前已经完成基础及地下室部分工程,今年4月15日开始续建,预计4月末完成框架部分,5月末完成全部主体工程,然后进行内部装修,预计6月末可竣工交付使用。

去年10月份,在新建办公楼大院内,我们进行了运土回填,机械平整等工作。然后发动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派出所干警,义务在院内栽植了云杉、垂榆、垂柳、五角枫、银中杨等树种。今年四月初至今,又栽植了杜松、紫叶稠李、金枝垂柳、圆冠榆、各种果树以及部分灌木等,院内绿化工作现已基本完成。

新建办公楼工程除主体楼房外,还有锅炉房、车库、仓库、院墙、院内硬化、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及辅助工程,我们的任务光荣又艰巨,我们一定能在二〇一二年内圆满完成新建办公楼各项任务。

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第三篇:泉溪镇财政所作风建设情况汇报泉溪镇财政所作风建设情况汇报

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之后,按照县纪委要求,泉溪镇财政所对照“八项规定”,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讨论、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整改落实。以下是第一季度相关情况汇报:

一、自查基本情况

自查总体情况较好。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要求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

1、认真学习和领会相关规定要求。自“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泉溪镇财政所组织大家学习了有关要求。领导对大家提出了认真学习、积极落实的倡议,并对照自身进行总结和反思。力争尽快整顿问题,改进作风。

2、上班工作纪律严明。实行干部量化考核和签到制度。干部上下班按时,人员到位及时。未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外出坚持请示和轮岗。工作时间严禁聊天、游戏和进行无关活动。保证服务大厅随时有人待岗。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和轮班制度。保证随时有人值班。

3、办事程序简化、工作效率提高。积极落实“三短一简”,发文语句简练、讲话言简意赅、开会精辟简短。减少发文数量,适当控制会议时间,不讲大话空话套话。对群众办理事务实行责任到人、限时办结。并提出最佳解决办法,降低办事成本。

4、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厉行节俭。实行工作日中餐不饮酒,不同城接待。在保证饭菜质量基础上按照接待规格和人数控制菜品数量以及酒水价格。即十人以内八个菜,杜绝大吃大喝。不给单位增加不必要的开支负担。

5、不配备公车,强调安全驾驶和出行。泉溪镇财政所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车辆配置的规定,不配备公车。并时刻强调干部注意驾驶和出行安全。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杜绝酒驾醉驾。

6、廉洁自律,履职规范。将“创先争优”和“工作行为规范”、“工作礼仪规范”、“廉政责任书”作为干部廉政自律和规范履职的标准,加强内部监督、外部督察,欢迎群众批评和检举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干部履职自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奖优罚劣。

7、搞好政务公开,打造沟通平台。保证单位电话随时有人接听以及网络畅通,通过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登记手册打造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平台。及时反馈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领导班子与成员的优良工作作风,为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客观总结,泉溪镇财政所在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二、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灵动创造性。部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讲计划,方式方法欠缺,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不讲效率,拖三拉四,有懒惰思想。个别干部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执行力不够强。

2、少数干部工作纪律观念不强,部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淡薄,缺乏上进心。工作中强调客观多,主观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干部纪律松弛,甚至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3、干部基层工作不够深入。服务宗旨观念淡薄,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下基层经历少,了解民情不够。部分干部在群众工作上,对待群众不够热情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力度不够,解释不够深入透彻。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4、部分干部工作理念落伍,仍然存在用传统的落伍的工作观念和方法服务群众的问题,工作方法简单,不注意用说服教育、引导示范的方式开展工作。有些干部不注意自身形象,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表率作用差,干群关系存在不和谐现象,群众不信任干部,干部不理解群众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实行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周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要求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工作行为。结合优化组合与量化考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干部考核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为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

3、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顿机关作风,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加强日常监督,实行领导和监督员不定期抽查。将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一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奖惩。认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用作风转变带动群众问题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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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财政所坚持“节俭实用、方便群众、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健全和完善了财政所岗位职责、票据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的审批、报账等各项制度,统一了干部服装,实行了窗口式受理、一站式办结,实现了一厅式标准化服务群众窗口办公大厅建设,全面改善了镇财政所办公条件。

三、今后打算

为巩固建设成果,实现财政所“四化”标准,即财政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工作精细化、办公现代化,在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职责,加强职能建设;规范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素质,推动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夯实责任,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意识,为打造人民群众最满意的窗口单位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