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收入工作向州督查调研组汇报
第二篇:克州财政调研工作汇报克州财政局机关建设年工作汇报–关于法制税政工作
自治区法制税政处: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机关建设年”的要求,我克州财政局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坚持各项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反馈,现就克州财政局“机关建设年”中法制税政工作的相关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财政“六五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情况
在自治区财政厅党组的领导和自治区法制税政处的指导下,经过全州各县市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克州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已经顺利实施并取得积极成果。五年来,各县市以宪法为核心,以财税专业法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水平逐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尤其是专业法律素质不断增强,社会各阶层的财政法律意识和财政法制观念进一步深化。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我州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的要求,结合“十二五”期间我州财政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了克州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克州财政“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以及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客观实际,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适应克州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适应克州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对法律知识特别是财政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财政改革发展和财政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进一步增强各县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和提高依法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财政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州财政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对法律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财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财政”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要紧紧围绕克州“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突破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促进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财政”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财政”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县市、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这是推进“财政”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重要途径。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活动。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财政”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要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把握法制宣传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活化工作载体,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2.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政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财政部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有关文件,准确把握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努力创新事关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全局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财政制度建设质量,切实提高财政法律制度执行效力,强化财政法律制度执行监督,加大财政政务公开和预算公开力度,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3.深入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密切联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实际,加强学习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配合国家财政法制改革进程,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9号)、各单行税法等各项财政法律制度;围绕财政各项惠民工程,进一步学习宣传各项重大财政政策,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4.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要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实施财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相结合,与财政干部岗位培训教育相结合,与财会人员职业教育相结合,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相结合。以领导干部和财政干部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财政系统内各级领导干部和财政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积极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和深化“财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引导财政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不断满足广大财政干部和人民群众对财政法治文化的需求;探索建立财政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财政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推进“财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对象和要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州各县市财政部门干部、广大财务会计人员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全州各县市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财政执法人员和基层财政干部。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各县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本县市或本单位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财政机关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并强化法律知识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继续深入组织举办财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大力推进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各县市政部门要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财政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广大财政干部要积极参与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自觉养成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3.加强对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的力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识度、认同度。各县市财政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社会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和财政惠民政策,推动财政预算和信息公开,增强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加社会公众对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信息的了解,树立财政部门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影响,推动公共财政建设。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1、工作方法:
(1).明确目标,服务大局。各县市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针对目前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创新形式,拓宽手段。各县市财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送法下乡等;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发挥法制新闻、法制文艺等的教育引导作用,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等,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抓好典型,分类指导。各县市财政部门要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新时期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要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4).普治并举,服务群众。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坚持学法守法用法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理财的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着眼于广大群众的实际财政法律需求,宣扬财政法律知识和财政政策,引导人民群众了解财政法律知识和财政政策,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分享公共财政建设成果。
2、步骤: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的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和培训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各县市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总结、督导和表彰,迎接自治区、自治州检查督导。
(3)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上半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表彰,迎接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考核等制度。
(二)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努力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创新工作载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计和开展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影响,打造品牌。
(三)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定期检查、考核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合理的增长机制。各县市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抓好队伍建设。成立专门机构和明确专职人员,负责财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开展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情况
为切实抓好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财政工作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合理、合法、公正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经济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克州财政局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骨干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二是理清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原则,认真制定《克州财政局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努力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切实推进财政依法行政工作。
三是严肃纪律、抓好落实。明确要求行政执法做到合法、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四大原则,执法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办公室于财政监督局,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三、关于进一步改进法制税政工作作风、提升财政法制税政工作管理水平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财政法制税政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没有完善配套的法制体系,市场机制就不能发挥作用。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运行机制,实现财政振兴,必须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建设。
二、加强和完善机构组织、制度建设,全面推进财政依法行政,规范理财行为。
三、认真落实国家财税政策,充分发挥税政职能,加强监督、完善管理。
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认真做好各项税源调查工作,。
第三篇:向自治区督查组汇报1向自治区“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的汇报材料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二○○九年九月
1首先,我代表地区行署向以自治区安监局袁进修副局长为组长的‚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一行莅临哈密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就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哈密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以‚安全生产年‛为契机,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队伍)工作中,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推动了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1-8月,哈密地区职责范围内共发生各类事故323起、死亡49人、受伤183人、直接经济损失105.7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3.92%、上升19.61%和下降52.77%。事故总控指标落实情况较好,全地区职责范围内各类事故共死亡49人,占自治区下达全年死亡控制指标的53.85%,占事故控制进度比例的80.77%。其中交通事故死亡42人,占自治区下达相应控制指标的56%;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6人,占自治区下达相应控制指标的60%;煤矿企业生2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占自治区下达相应控制指标的50%。农机、消防无死亡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发展态势。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地委、行署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相继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的指示和批示,地委书记郭连山同志指出‚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必须要有铁的纪律、铁的手段、铁的措施和铁的保证,不要没有安全保证的利润,不要带血的gdp‛;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同志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多次参加地区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并多次强调‚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民生、实现全地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础,必须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在地委、行署的周密部署和强力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工作,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为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地区行署与各县(市)、地区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等44个单位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从地区领导到各县(市)、部门、企业负责人都建立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进一步加3强了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的监督,激发了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争先创优的热情,增强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三)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扎实推进
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探索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措施办法,制订出台了《哈密地区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和《哈密地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及《哈密地区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建立了恶劣天气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预警联动工作机制,为使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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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对如何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席鸿康副厅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全力以赴抓好一季度及今年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要把确保完成一季度任务作为财政部门当前最重要、最紧迫
的工作来抓,3月底确保财政收入增长10%以上,目标增长15%以上,力争增长18%以上,实现一季度财政收入开门红;积极协调好国税、地税、部门,争取支持,形成整体合力;要动员所有力量、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二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梳理应对措施,提出有效解决办法,让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达到最大化,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培植税源等方面,做强做大做实我县的财源基础。三要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充分发挥政府性投入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横县财政局吴桂渊滕煜波201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