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预算执行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其监督制衡作用日趋明显,成效和影响不断扩大,对于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开展审前调查,针对部门特点掌握被审计单位情况

为了摸清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一方面可以发放调查表,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调查事项如实填报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还可以采用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审前调查。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有初步的了解,为下一步开展审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由于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特点不同,摸清家底的方法也不相同。在审计中,针对资金量大,来源渠道多,内部职能部门较多的单位,选择掌管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的重点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其对项目的立项、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在实际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对下属单位较多,创收能力较强的单位,主要对其下级单位的收入来源及规模进行延伸审计调查,核实其是否如实缴纳国家税收,收入是否统一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违法行为;对于人员较少,多数经济活动依托相关单位开展,财务上将资金拨付到外部相关项目承担单位的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和核实。

二、采用有效的审计方法,搞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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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审计环节上,要紧紧抓住预算执行的“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人员应从立项审批、年度预算、资金收付、项目评价等各个环节着手,对照批复的预算,做到逐项、逐个环节的审查,看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是否不按预算和偏离预算的情况发生,进而跟踪预算执行的结果。要特别关注预算执行的结转、结余,因为这是预算执行质量的重要体现。针对结余资金过多的现象,还应从体制和制度上分析查找原因,促进其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注重分析研究,体现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过去我们实施预算执行审计,往往是就事论事,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因而审计揭示的问题年年都是“老面孔”,所提建议也是微观的、一般性的,这已远远不能适应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因此,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分析其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加强预算管理。首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意见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和意见。其次,以规范预算管理为目标,加强被审计单位的制度建设和落实。通过审计,不但指出被审计单位内控中的薄弱环节,而且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最终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