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萍乡市湘东区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湘一事一议办字[2011]2号
关于印发《湘东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一事一议办:
为进一步有序、规范推进湘东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经湘东区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湘东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1年9月21日
湘东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直接受益为前提,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坚持农民自愿,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加大规划指导力度,选择农民需求最迫切、最愿意、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实施,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
3、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接受群众监督。
三、奖补范围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堰塘、桥梁、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环卫文体公共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和农户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等投资投劳不属于奖补范围。违背村民意愿,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标准,超过村民承受能力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
四、奖补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是在村民每人每年筹资30元或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出劳6个标准工日的限额内,政府按筹资筹劳40%比例予以补助,各乡(镇、街)要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持力度,形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稳定来源,同时要鼓励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能力,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开展公益事业建设。
五、项目申报
1、项目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批、下达、实施,验收的办法进行,拟申报项目村应根据自然村实际,群众意愿和村民承受能力,召开村委会议确定拟建项目、投资规模和筹资额度,经年满18周岁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受益农户代表参加会议(也可以以村民小组或受益群体为单位召开户代表会),且半数以上赞同,通过形成决议,并选举成立项目建设理事会,方可立项申报。
2、项目由相关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经村民同意后编制项目实施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村基本概况、列入一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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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方案通知
萍乡市湘东区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