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实施意见
为了切实缓解我市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全市县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
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财政部、省政府关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重要意见。实施项目带动、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完善财政体制,增加县乡可用财力,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化解县乡债务,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理财行为,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实现县乡财政经济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齐抓共管。根据县乡经济发展状况,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指导县乡加快解决财政困难问题,实现县乡财政状况整体好转。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县乡,重点是加强增收节支,提高理财水平,帮助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财政收入少的困难县乡,给予重点扶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支持加快财源建设,促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二)统筹规划,保障重点。通盘计划,统筹安排全市可支配财力,适当集中财力,将财力向困难县乡转移,加大对困难县乡工资发放、政权运转等的支持力度,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三)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推进“乡财乡用县监管”,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规范财政分配关系;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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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县市区要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大力压缩会议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先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县乡政府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等重点支出的需要。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确保县乡政府机构运转和公共服务支出的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制止和反对铺张浪费。
(四)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
严格控制县乡机构和人员增长。将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审批权上收市级管理,市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控制县乡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机关部门和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因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所需的机构和编制,在对现有机构编制进行整合的基础上,采取“减一增一”的办法解决,所需编制在现有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数内调剂安排。今后五年内,乡镇的机构和编制总体上只能减少,不能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