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先进事迹材料
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平安稳定
—勐捧司法所先进事迹材料
勐捧司法所地处坝区,所在地勐捧镇南临老挝,西接缅甸,国境线长达100余公里,土地面积663平方公里,总人口8万余人(其中:有来自湖南、四川等地的农场职工3万余人,暂住流动人口1万余人),辖区有8个村委会,66个村民小组,居住着傣、哈尼、彝等民族;距县城42公里,是勐腊县糖、胶、粮的种植基地,也是仅次于勐腊县城的第二大经济文化中心。由于地理位置特殊,社会治安情况复杂,案件多发,偷盗、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蔓延,给辖区化解矛盾纠纷、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勐捧司法所成立于2000年5月,当时在镇政府办公,办公面积只有23平方米。为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勐腊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于2007年建成司法所办公楼,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占地0.5亩。2014年勐捧司法所列为第二批”国门”司法所建设,勐腊县司法局为打造一流的规范化司法所,创一流的社会服务效应,在原有办公楼面积270平方米的基础上,向党委、政府汇报协商,扩展用地面积达8亩,并响应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号召,在办公楼周围种植珍贵木材6亩,既美化环境又创造了经济效益。在建设”国门”司法所过程中,得到了省司法厅吉副厅长的关心支持,2014年3月吉副厅长到勐腊县司法局视察工作时,专门到勐捧司法所进行调研,对该所的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多年来,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勐捧司法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以人民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勐腊县司法局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抓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近年来,勐捧司法所以办公场所建设为契机,狠抓规范化建设。在省司法厅、州、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实现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的规范化,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勐捧司法所已实行县司法局、镇政府共同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做到了组织、领导、人员、经费到位,司法所有工作人员5人,有独立的办公楼,配备了汽车、摩托车、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在司法所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排查与治理、纠纷管辖、纠纷督办等制度,在调委会建立了例会、学习、请示汇报、纠纷排查、登记、统计等制度;建立了”四室一站”,做到制度上墙、公示上墙;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示范基地,形成了以制度促工作、制度管理工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强化队伍素质,树好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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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人性化管理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杜绝该类人员重新犯罪。几年来,勐捧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监外执行罪犯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用亲情、友情、爱心进行管理教育,为1名监外执行罪犯办理了农村低保,为4名监外执行罪犯寻找了工作。通过人性化管理,监外执行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服从管教,认罪悔过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大的增强,还涌现出一批助人为乐的典型事例,受到社会公众赞扬。到目前为止,辖区内累计被管理的213名社区矫正对象和正在被帮教的175名刑释解教人员没有重新违法犯罪。为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勐腊县司法局还将利用勐捧司法所土地面积大的优势,准备在勐捧司法所建立全县乃至全州大型的规范化示范教育基地,以此创出一流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四是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勐捧司法所始终坚持群众的事无小事,注意身边每一件纠纷,主动寻找案源,为弱势群体、困难户和应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服务,解决辖区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农民工诉求难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受援人员250余人。开展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解答各类法律咨询、接待来电、来访共10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300余万元。
勐捧司法所多年以来,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充分履行司法所九项职能,发挥了基层司法所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勐捧司法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