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2022年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情况报告

按照《党章》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拟印发〈2022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33号)规定的各项程序,对市直各单位申报的党员纳新对象进行了预审,现将2022年全市市直单位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情况报告如下:

市直单位上报党员拟纳新对象**名,拟通过**名,暂缓**名,其中因培养期不够暂缓**人、因政审问题暂缓**人、因程序不规范暂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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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治审查执行到位。一方面严把政治审查关。各单位预审党员发展对象时,分别征求信访、卫健、公安、纪检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日,为了更加全面、严格地把关,市委组织部在基层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名拟纳新对象再次集中征求了信访、卫健、公安、检察院、法院、政法委、纪委监委等部门意见,审查发展对象是否有违规上访、超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参加邪教组织等问题。按照《细则》解读精神,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公安局出具违纪违法记录,从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至今不足**年的暂缓发展,经审核,暂缓**人。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都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未公示或公示期间群众举报问题尚未调查清楚的暂缓发展。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通过**网再次对市直单位**名拟纳新党员进行公示。目前,未收到任何群众举报。

4.基本程序履行到位。通过申报单位党组织自审、组织部集中审核等方式,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规定的5个环节25个步骤要求,严格审核印证材料。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非本人所写或质量不高,凡考察人、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党支部书记等非本人签字,一律责令整改,不整改者暂缓发展。落实“六个不批”要求(发展对象凡是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未经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入党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齐全、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没有经过党员群众推荐和公示)。经审核,**名党员拟纳新对象因培养期不够暂缓,**名党员拟纳新对象因程序不规范暂缓发展。

综上,建议对**等**名党员发展对象予以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