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纠风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印发〈20*年*县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府办发[20*]148号)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对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全力抓好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活动,促进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进一步明显好转,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社会化、制度化,更好地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为促进*县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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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监督一是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是严格抓好内控制度的评价工作,确保基金管理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科学化、人性化;三是坚持基金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基金安全运作服务于群众;四是坚持外部审计制度工作的落实;五是强化基金部门运作协调监督工作

(三)抓好案件查处一是坚持工作流程;二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三是对重大问题坚决查处,严肃纪律;四是坚决查处在社保工作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造成影响的案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五是做好正反面典型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弘扬正气,对好的要大力宣扬,对违纪的反面典型要严肃批评教育和处理,决不姑息,保证社保基金管理安全运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坚持领导分工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股(室)负责人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工作细化,责任到人,具体全面地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细微工作;三是坚持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目标考核,逗硬奖惩;四是坚持强化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办事行为;五是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圆满完成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为*县经济建设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