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年度亮点工作总结范文

人社系统各项工作的主要特色和亮点如下:

一、就业工作

(一)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确保8万元以上的基层平台工作经费及时到位。每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除所长外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人社工作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申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缴费等各项业务全部延伸至基层平台,并实现了电子化办公、数据化管理。

(二)成功申报了银城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为创业型和积极就业型试点社区和泗洲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全省人社系统作风建设优秀窗口单位

(三)积极落实稳岗政策。成立了落实稳岗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的实施方案》(德人社发[20xx]37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已为铜矿、金山金矿、润泉自来水公司等三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共计351.588万元,极大推进了失业保险征缴工作,预计1-11月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首次突破千万,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43%。

(四)积极培育发展电商企业,认定了市安郡职业培训学校为我市第一个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吸纳了23个创业项目,带动就业173人,年培训人数预计达600余人

二、医疗保险工作

(一)加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强化参保政策宣传,细化工作责任,强力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参保,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特别是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80%工作人员参加了职工医保。1-10月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89万人,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01%,

(二)大力实施复合式结算办法,积极推行医保总额控制和“六参数”管理。同时加强与农医中心的沟通联系,统一标准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扭转了长年亏损的局面,首次实现了年度收支平衡。1-10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4779.6万元,支出3275.1万元,为保障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社会保险工作

(一)在全省率先启用了指静脉加人脸识别的认证系统资格认证工作的基础上,几年结合开展o2o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创新举措,通过公众号进行“线上”认证和上门服务相结合,避免了老年群众腿脚不便等原因造成的出行困扰。该项举措极大便利了在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及因身体原因出行退休人员,得到了退休人员及子女的一致好评,截止目前共国内外有347名退休老人通过该渠道进行了资格认证。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1-10月,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98万人,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92%,新增参保人数0.73万人,征缴金额2529万元。

四、城居保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每季度定期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对重复参保人员及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今年以来,共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和340名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

(二)自20xx年8月正式启动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定工作以来,我局加大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共发放《服务指南》4万余份。截止目前,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工作已基本完成。

五、劳动监察工作

(一)以点带面做好用工审查。突出以医疗卫生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上年度被投诉企业为主,以其他行业为辅,共审查用人单位55家,其中医疗卫生系统15家,建筑企业5家。涉及劳动人数5120人,共督促用人单位补签有效劳动合同280份。督促3家乡镇(街道)卫生院为聘用人员补缴了社会保险。

(二)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征缴力度。从源头上征缴,提前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要求其在发中标书之前,中标企业必须先行缴纳保障金,由此用工单位由原先的被动缴纳变为现在的主动缴纳。1-10月,共征缴工资保障金323.96万元,涉及施工单位162家,历年累计突破千万。

(三)积极推进建立多部门协调办案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德人社发[20xx]3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同建设、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今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涌泉矿业拖欠孙宏水等人工资32.9万元案件,向市人民法院移送了市中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拖欠民工工资529万元案件,现已执行到位。1-10月份,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6起,立案68起,结案65起,结案率95.5%,为劳动者追发工资592.9万元,涉及劳动者1089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有效劳动合同280份。

六、其他工作

(一)信息工作做到有编制、有窗口、有专人,发卡率80%以上

(二)信访工作平稳有序,未出现越级访情况

一、总体情况

市城市低保对象3517户、5711人,占非农业人口比例5%,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10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90元,市财政列支城市低保配套补助资金53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256户、8335人,占农业人口比例4.3%,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272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69元,市财政列支农村低保配套补助资金350万元。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共计4353人,发放救助金913万元,市财政列支配套资金85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共计710人,其中集中供养455人,分散供养255人,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234万元,市财政配套农村五保供养资金43万元。临时救助705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2.64万元(含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49万元),市财政配套临时救助资金3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方面的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

1、社会救助体系。20xx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科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对象认定条件、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低保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最低生活保障。今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确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今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明确核对内容、核对方式、结果运用、部门职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4、医疗救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德府办发〔20xx〕24号),明确了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专项救助的救助比例、救助标准,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80%,救助标准从1万元提高至3万元,门诊救助报销比例提高到60%,救助病种从11个扩大到24个,进一步拓宽了医疗救助覆盖面,大大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压力;

5、临时救助。20xx年我市被列为全省的“救急难”试点单位,市政府出台了《市“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急难救助的对象范围、工作流程、部门分工和监督管理等事项,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反应机制和首问负责制,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和帮扶。今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细化了救助对象范围,明确了救助类型,规范了救助程序,提高了救助标准,灵活了救助方式,增强了救助时效,着力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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