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支出评价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财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我省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几年特别是新一届省委、省政府成立以来,树立和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财政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并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了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我省财政收支规模快速增长,但财政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逐步改变我省目前存在的“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的财政管理现状,有利于提高我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为此,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财政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并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通过推进和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达到四个方面的目的:一是改革现行财政资金支出行为和方式,强化公共支出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根据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和合规性、合理有效性的评判情况,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监管,促进行政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坚持“大事优先、绩效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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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性突出,操作难度大。因此,必须坚持“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以省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为突破口,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有序地建立项目—单位—部门—综合等四个层次的评价类型,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此项工作。评价具体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要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评判标准,以科学、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作风,以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规范地进行权衡比较和综合判断。现阶段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范围主要是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大宗请款及教育、水利、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等财政支出,对一般性、常规性财政支出暂不进行绩效评价。今后,如要扩大绩效评价实施范围,由省财政厅会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执行。

三、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切实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各级政府要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通力协助,积极配合支持财政部门履行绩效评价工作职能。其中,审计部门要做好有关财政支出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监察、人事部门要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严重问题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财政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财政工作职责。今后,各级政府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预算以及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增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使财政支出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