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农村非农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劳动保障局:

根据**年市郊区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就推进本市农村非农就业工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完善郊区就业服务网络

有关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做好规划,并指导乡镇在年底前建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三级就业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完善服务功能,将促进农民就业、服务农民就业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并与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

二、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非农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求职登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要出具证明。郊区各职业介绍所也要开设专门服务窗口,接受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但要区别于城镇失业登记,不列入全市登记失业率的统计。

农村富余劳动力可凭证明参加职业指导、信息查询、推荐面试等求职活动,区县及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应按规定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劳务输出的信息发布、推荐面试等相关的服务工作,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努力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