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严格按照年初工作既定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创业成效显著
1.统筹兼顾,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工作。2020年,我县新增实名制就业61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较低水平;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7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1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77.78%;开发公益性岗位370个,开发就业见习162个,安置到岗80人;推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人共36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率97.2%;帮扶42名未就业有意愿贫困劳动者就业;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助力脱贫,重点推进就业扶贫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二是重点推进贫困村就业扶贫车间建设。2020年,我县新认定就业扶贫车间4个,累计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40人。三是持续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今年我县共计开发6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40名农村贫困劳动者就业。
3.多措并举,全力帮扶企业复产复工。一是加强政策保障,先后制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复产复工用工保障促进务工返乡人员就近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和劳动者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乡镇做好复产复工企业政策帮扶。截止2020年底,我县共有73家企业享受复工复产就业补贴321.3万元,5415名贫困劳动者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贴242.21万元。二是落实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等提早复工企业,加大服务力度,主动对接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简化申报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截止2020年底,我县共有124家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58.4万元。三是优化企业用工岗位对接,安排专人摸底复工企业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台账,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帮助缺工企业和劳动者做好求职登记。
4.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服务。结合春风行动、接您回家、就业大篷车送岗下乡等专项行动推进招聘用工工作;常态化推进2+n主题招聘日等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就业网等网络平台持续发布用工信息。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优化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引导更多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回乡创业;2020年共开展创业培训班1期,培训30人。
(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事管理日益规范
一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完成人员定岗以及聘任工作,初级评审19人,职称定职40人,职称聘任49人;完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审核申报工作,其中中级31人,高级51人;完成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2093人;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及人才资源调查统计等工作;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25人,其中调出21人、调入4人;完成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组织推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候选人,选派6名专业技术人才前往凤台县交流学习。
二是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2020年累计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8人,三支一扶志愿者期满安置9人。四是做好档案服务工作。2020年累计接收高校毕业生报到110人,接收托管各类人才档案676份。
三是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42人,调整工资福利待遇421人次,办理转正定级83人,核批2019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794人,审核发放2019年一次性工作奖励。
(三)社会保险提标扩面,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1.强化扩面征缴,保障待遇支付。截至目前,工伤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88户,参保人数790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79户,参保人数11540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7898人,领取退休待遇人数364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1%;失业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55户,参保人数2873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参保单位141户,参保人数4929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3325人,领取退休待遇人数1604人)。全年工伤保险累计征收191万元,支付138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征收4413万元,支付9895万元;失业保险累计征收104.47万元,支付172.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累计征收5164万元,支付8154万元;职业年金累计征收1350万元,支付112万元。2020年完成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调待3513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待遇125.4元;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待1587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待遇168.3元。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取消人工报盘,实行社银接口直发,切实保障待遇支付。
2.推进全民参保,保障老有所养。截止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61万人(其中参保缴费4.69万人,待遇领取1.92万人)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100%,超过双基建设指标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5%的要求;基金累计收入4079万元,2085万元,结余1994万元;为离任村干部、民师等老字号群体共2171人补助资金516万元。
3.落实降费减免政策,纾解企业困难。2020年因费率下降因素,共为全县企业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约550万元;因新冠疫情阶段性减免政策,共为我县符合条件的127户企业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98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29万元,减免失业保险费37万元。
4.规范参保缴费行为,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2020年6到8月期间,共实地稽核20户参保单位,发现并纠正少报漏报社会保险基数、拖欠社会保险费、选择性参保等违规行为3起。
5.推进社保扶贫,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实现对全县3.38万人次困难群体信息审核维护,完成1.37万名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工作,代缴资金274万元。被征地农民4908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其中领取待遇1659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87万元。
(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1.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0年以来,共接待来人来访500余人次;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7.98万元;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48起,调解处理46起,立案处理起1起,撤案1起,涉及劳动者223人,涉及金额202.3万元;接收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件,依法受理20件,涉及金额80.21万元。
2.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建立诚信档案。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利益诉求,形成行政维权和司法维权工作合力,全年帮助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05起;二是加大主动监察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60家用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三是开展202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开展诚信等级评定,通过书面审查,确定我县劳动保障诚信示范a级单位15个。
3.缓缴农民工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期间投诉渠道、案件办理、劳动者保护等方面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县部署,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年累计暂缓缴纳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笔,共计858.7万元,同时推行实行保函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开展互查互学,提高办案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质量评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皖人社秘〔2020〕58号),根据市局统一安排,2020年7月下旬,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东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了仲裁互查互学。通过互查互学,找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提高依法办案水平。
2021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1、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再就业。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石台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城乡劳动者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就业困难人员援助、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就业政策知晓度,发挥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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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6.完善工伤调查认定程序,规范工伤认定行为。对工伤案件申请、受理、调查取证、制作决定书、送达等每一个环节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对疑难复杂的工伤案件,认真开展实地调查,确保工伤认定准确无误,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努力打造便民服务的良好人社形象。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做到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和舆论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