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财政厅长述职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2003年5月被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省财政厅厅长,至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遵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述职如下:
第一部分两年来的履行职责情况
到财政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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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适时调整全省分税制财政体制。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分税制财政体制,2000年下半年,在考察了广东、浙江两省的财政体制和财政运行机制后,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和预算法实行分税制的要求,提出了调整我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即:扶持苏北,雪中送炭;激励苏南,锦上添花。据此制定的调整方案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并从2001年起实施。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我省财政体制调整是成功的。一是省级增加集中一部分财力,增强了支持全省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特别是建立了相对规范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001年省财政安排用于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达232亿元,是1999年的65倍、2000年的4倍。二是充分调动了地方培植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全省财政收入2000年比1999年净增185亿元,2001年全省财政收入突破了1000亿元,达到1065亿元,比2000年净增200亿元;今年1-8月份,全省财政收入已实现916亿元,增长了231%。三是在今年所得税分享改革中,为我省争取了较大的利益。各地为保证地方利益在体制调整前加大了征收力度,使我省2000年所得税收入基数大大增加,在所得税分享改革中占据了主动。
(二)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我省农村税费改革推进的过程中,作为省税改办主任,我努力为省委、省政府出好主意、当好参谋。除了做好宣传发动、税改方案测算和审批等工作外,特别加强了对税费改革工作的调研,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对待。去年以来,我个人总共进行税费改革调研18次、60余天。特别是在全国暂缓全面推开税费改革的关键阶段,实地考察了南通、泰州、宿迁等三市税改工作的准备情况和实施条件,及时向省领导提出建议,并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全省税费改革全面推向深入。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牵头制定了12项有关税费改革及各项配套改革的规章制度。目前,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01年农民实际负担减轻4011亿元,下降508%,今年又比去年下降了2%。化解村级债务进展顺利,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化解涉农债务669亿元,占债务总额的39%。我省的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受到了农民的欢迎,而且也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三)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改革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为了切实贯彻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省财政一是加强和改善了预算编制工作,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根据我省的工作基础,我提议并经厅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01年选择若干省级单位先行部门预算试点,在2002年全面推开。省法院等8个试点单位2001年的部门预算,经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后付诸实施。2002年127家省级单位的部门预算,经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按时批复到单位执行。从执行情况看,资金分配的公开透明性和预算的严肃性得到增强,随意追加预算的现象大为减少。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市、县也正在积极进行部门预算试点。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