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

2019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

(一)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市人社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市委的具体规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州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理论水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人社系统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道德纪律防线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州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等精神及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通过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安排集中学习,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二是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充分运用多媒体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权力观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问题,坚持依法、为民、清廉地行使好自己的权利,杜绝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的发生。一年来,局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活动的开展,先后开展了“不忘实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家有清风幸福“主题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学习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学习了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相关违纪通报,组织观看了《反腐枪声》等警示教育片。三是结合十九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由党组书记、局长刘祥同志多次讲授了廉政党课,在警示教育馆,全系统干部职工现场学习了党中央、省、州、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事实及经验教训,对人社系统广大职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夯实了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强化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实施办法,市人社局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八项规定相关制度规定的集中学习并开展1次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在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结合元旦、春节、州庆、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在全系统内开展纪律检查,一年来,人社系统没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实施办法的问题发生。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股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市委要求,对派单制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了本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派单,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每位班子成员建立了档案;与3个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7个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纳入人社系统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与人社系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集体决策等相关规章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同时,认真做好对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经检查,为防止和杜绝贪腐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严格教育职工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9年1-9月,人社局“三公”经费开支1.11万元,比2018年同期8.58万元下降了672%。

5、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好用好中层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市人社局在机构改革中选拔中层干部,做到认认真真选人,严格按照国家下发的选人用人机制选拔干部人才,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之便选拔提用亲人、朋友、旧识等。为杜绝以权徇私的工作作风,局党组出台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筑好“防火墙”,行动上不“出轨”,把握好做事的尺度,实事求是的为单位为国家为人民选拔好干部、好人才。2019年度选拔任用中层干部8人,都是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的。

(二)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不折不扣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深化党务、政务和人社各领域办事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等制度。深入执行述责述廉制度规定。

2.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民生、突出重点、保持高压,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增加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获得感。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维护基层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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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广大基层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程序、职称评聘、职工退休、人员调配、就业服务等工作,大力实施“阳光工程”。要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公正便民等方面改进业务工作,热情认真地接待每位来局信访的群众,听名声、访民意、解民忧,用实实在在的作风、行风效果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群众得支持和理解,把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上新台阶。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