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自查总结

宜劳社函〔2010〕116号

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自查总结

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领导小组:

根据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财发〔2010〕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一系例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农保资金落实情况,我局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社保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认真自查

新农保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为此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对我市的新农保资金逐一认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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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一)基本情况

我市珙县是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也是宜宾市唯一的试点县,珙县于2009年12月31日正式启动。截至2010年7月中旬,全县已有127692人参保,其中采集录入参保人员信息88239人次,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农村老人39453人(中央认定29709人),今年中央财政应转移1960.8万元、省级财政应转移555.73万元、市县应配套555.73万元,目前中、省已转移到位1358.9万元。

(二)资金划拨和使用情况

资金划拨。在2009年12月中央财政划拨专项资金245.1万元,省级财政划拨专项资金99.7万元,合计344.8万元,此项资金直接存入县财政专户,该项资金在2009年未使用。2010年4月中央财政划拨专项资金1014.1万元,为保障待遇的发放,在2010年3月从县财政借款600万元,全部存入县财政专户。

资金使用: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对符合政策的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按月发放55元基础养老金,1-6月已发放养老金1288.44万元(其中0.3万元为国家级

一、二级残疾人每月多5元养老金)

三、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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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制度,包括新农保经办规程、待遇审核和发放、基金申报、基金管理和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

(二)资金发放到位。经过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资金领取金额的调查,新农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严格审查待遇领取资格。经过自查,发现有14人多头申报(其中巡场镇5人,珙泉镇3人,恒丰乡1人,沐滩乡1人,洛表镇4人),虚领冒领人员9人(珙泉镇3人未到年龄,底洞镇1人退休职工,沐滩乡1人为城镇户口,巡场镇4人为城镇户口),目前已全部停止发放,并全额追回已发放基金。

(四)资金管理规范、安全。中央、省级资金直接划入了财政专户,县局按照财经纪律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专用收入户和支出户,待遇发放资金从申报到发放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程序规范操作。对乡镇资金则要求在一周内存入邮政银行专户,以确保资金安全。

总之我市新农保资金制度管理完善、操作办理规范、发放养老金及时足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人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二是因为网络软件未及时到位,只能采取手工操作。对第一个问题已经加强审核得到了有效解决,第二网络问题等待全省统一系统软件到位后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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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年7月30日印发—4—

第二篇:2015有关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自查报告县是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于20**年10月正式启动。为了使党的这项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根据岳县纠办发〔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县的新农保资金逐一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保缴费。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59208人,参保缴费率为95.9%。

(二)基金筹集。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县共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47.48万元;新农保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618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5335.7万元,省级财政补贴848.6万元。

(三)待遇发放。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8月底,全县共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6352.5万元,发放率100%。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落实补贴政策。将政府每年对参保缴费者给予的30元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1元、县级财政负担9元)全部计入参保缴费者个人账户。

(二)落实惠民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年,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为其代缴,确保特困群体100%参保;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0.5元;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部分可依法继承。

(三)建立约束机制。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参保人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发放了《社会保障卡》,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年老时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农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发放到位

各乡镇对全县60周岁及以上待遇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定,经村公示、申报,送乡镇劳动保障站初审,再报县农保中心集中审批,最后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样既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县公安部门对参保人员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修改,为参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和待遇发放按时足额到位;县农保中心每月下旬对拟领待遇人员及时进行预算、复核、发放等工作;各农村信用社则根据发放明细按时将支付金额划入领取人员的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中。通过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了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村居民都能按月及时足额享受到新农保养老待遇。

(三)加强考核督办,确保基金安全

全县上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督办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新农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将直接决定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的实现;县人社局将县农保中心作为二级单位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其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县农保中心与农保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联乡镇工作责任状,负责督促各乡镇基金收缴进度、保费及时入库、按月申报死亡等各项工作。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基金安全。

总之我县新农保资金制度管理完善、操作办理规范、发放及时足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但由于新农保涉及的面广,参保对象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死亡申报不够及时,存在重复参保情况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让我县的新农保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三篇: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宜劳社函〔2008〕107号

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报送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的函

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

根据市联席会议办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信联发〔2008〕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措施,认真开展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了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的具体措施。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定期研究专项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我局充分认识到重信重访是群众信任党委、政府的集中体现,是信访当事人的希望所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认真复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积极落实妥处措施,通过分类指导,多措并举,保证了专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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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促进息诉息访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将2007年以来涉及劳动保障2次以上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3次以上到省缠访闹访、10人次以上进京到省集访、3次以上重复致信中央领导同志及中央机关和5次以上重复致信省委、省政府及其他领导尚未息诉息访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经过认真梳理排查,共排查出重信重访案件14件,另外,对市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中交办的5件重信重访案件,也逐一落实了包案领导,落实了承办科室,落实了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使重点案件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在具体处置工作中,我局认真吸取历史教训,对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始终从历史与现实、全局与局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思考、分析和研判,搞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分清问题的性质和利弊,避免处理问题的短视和草率,确保预后良好和长治久安。充分利用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将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预防和处理重信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基本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到位,推动劳动保障信访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夯实基础,推动工作落实

劳动保障重信重访案件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我局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契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抓好重信重访的源头治理,对梳理排查做到细致、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切实加大对排查出来的重信重访问题的化解力度,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对因政—2—

策、法律等原因不能解决而有到京进省非正常上访愿望倾向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防止当事人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当事人进京非正常上访的,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8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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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就业补助资金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宜劳社„2008‟21号

签发人: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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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队、

中心。

抄送。市级机关城乡环境风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