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事业单位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汇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1‟45号)、《关于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宁事改组„2011‟1号)的要求和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整体安排,县委、政府和县编委及时研究部署,县编办深入各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经县委、政府审议,上报了《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区编办批复《方案》后,我县迅速行动,按照“精简、优化、效能”,“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和“衔接配套、协调推进”三项原则,调整理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激发了事业单位活力,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清理规范工作于9月底全面完成,23个事业单位已全部撤销,收回印章并交由县政府办集中销毁,主管部门进行了摘牌工作,海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回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在网上进行了注销登记,向社会进行了公告。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整合,增挂牌子、更名、新设置的事业单位到海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加挂牌子,更换牌子、印章等相关工作全部就绪,涉及的人员编制和国有资产全部划转到位。
二、主要成效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进一步精简。通过“撤、并、转”,全县事业单位由518个减少到494个,减少24个,调整了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了全县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管理体制进一步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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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等六种情况的事业单位纳入合并范围,将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事业单位纳入转企改制范围。在规范环节,将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和结构比例、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七个项目作为规范重点,并对各项内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县还制定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审核日程安排表》,明确了每个阶段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分工,规定了完成时限,狠抓了工作落实,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和督查制度,督查结果实行一周一通报,确保了清理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周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中央、区、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使各级领导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改革及清理规范的政策文件汇编》,印发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准备。县上分期分批组织了清理规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熟悉掌握了中央、区、市事业单位改革、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机构编制部门搜集整理了有关文件,对照实名制管理人员数据库,为集中审核提供了基础信息和政策依据;研究确定了审核标准和要求,对审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出了需要把握原则和处理意见;制定了上报核查信息和清理规范方案的时间表。三是严格审核。根据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和增减人员的政策文件,严格核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核查表,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四是狠抓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和注销登记的通知》(海编办发„2012‟16号),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精神,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手续2个,收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以其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随即终止。办理新成立和更名的事业单位登记手续2个,确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增挂牌子事业单位1个,更名事业单位2个,整合事业单位2个,撤销事业单位23个。五是确保稳妥。统筹安排、科学谋划,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尽量减少矛盾和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六是严肃纪律。对违规设立的机构坚决予以纠正,对违规进入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
我县清理规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一些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专业技术人才偏少,公益服务效率和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下一步我们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抓法制化管理。要大力宣传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认真做好“撤、并、减、立”的事业单位跟踪检查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狠抓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三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的学习,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准确把握认定标准,认真做好调整后事业单位的模拟分类工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