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

人民群众是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完成好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一历史性命题,就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群众工作路线,使自身植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充分认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性。“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群众利益无小事。若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或者维护不好,社会各方面的矛盾就会出现甚至被激化,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政和决策的基础,增强党对人民群众的亲和力、凝聚力和吸引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和率领人民群众投身到建设和谐社会的事业中来。

一、基本情况

桦林乡位于大通县东北部,距县城14公里处,总面积208.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9975.8亩,全乡辖区内有14个行政村,48个自然村,主要居住着汉、藏、回三个民族。共有3286户,15181人。党员453名,其中:女党员94名,占21%,少数民族党员299名,占66%。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来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此我乡充分利用广播、报。

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才是最终目的。基于以上认识,我乡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加强了信息员的培训,增强了情报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密切注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加强了对重点问题如土地流转、住房建设,整村推进项目,家庭暴力、婚姻家庭、农村宅基地,农村民政救灾物资发放、农村残疾人生活因病因资等问题而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的关注,加大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各类民间纠纷,如土地承包等问题产生的纠纷,乡党委、政府派专人进行调节,做到了矛盾不化解,调解员不离户。还会定时定期派干部下村了解民间矛盾,发现问题会及时进行调节,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充分发挥乡综治委、派出所、乡司法所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和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调节组织建设,做到了大矛盾不上交,小矛盾不出村的矛盾化解机制,优化了综治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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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政府通过各种教育培训,使得乡、村干部对各项政策、制度的执行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少数乡、村干部对各项政策、制度的理解仍存在偏差,甚至出现利用政策、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来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最终导致群众合法权益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四)部分农村基层民主变形走样,维权呈现空白

目前农村一些地方民主选举流于形式,缺少民主监督,更谈不上民主管理。由于一些农村宗派家族势力严重,个别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拉选票,民主选举被严重扭曲,村委会选举中存在严重的贿选情况,为日后的村干部腐败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