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调研报告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且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我旗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饮行业,且解决的难度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繁荣,甚至,有的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恶性案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情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旗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掌握此类问题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通过各种途径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一、我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举报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错综复杂。2014年以来,我旗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件,涉及农民工1281人次,追还拖欠工资2610多万元。其中群体性来访案件逐渐攀升,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尤其以江苏、四川、陕西、宁夏以及东三省劳动者居多,而且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建筑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及挂靠现象非常普遍。劳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低下,抗风险能力较差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普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出现劳资纠纷后劳动者掌握依据不足,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难度较大。

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的不完善。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预存保证金后方可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各苏木镇、工业园区的大量建设项目并未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较少,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预存保证金和无建筑审批手续的项目。

(二)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一是建设项目垫资现象普遍。房地产开发项目多为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开发商按进度给建筑方付款,建筑方再按进度给劳务公司付款,劳务公司再把钱给包工头,包工头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由于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及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导致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继而引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增加。二是建设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现象。由于建设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最下游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建筑领域挂靠联营现象普遍,部分不具备建设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使用大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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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规范用工行为。要研究制订具有较强操作性和约束力的劳务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劳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按注册资金的大小、信誉度的高低对劳务公司设臵不同的等级,按等级承揽相应的工程量,以增强劳务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还可引导、扶持有实力的施工企业自己设立劳务公司,避免劳资纠纷。要规范劳务合同签订及监督要求、工人工资支付方式、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方式或途径等,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吊销其相关资质。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从帮助农民工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入手,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诉讼知识,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督促用工单位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防止主观上出现偏差,这也有利于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发生,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五)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协同解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行政职能承担具体责任,要密切配合,做到信息灵通,上下联动,反应灵敏,防止和纠正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等问题的发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要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及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平安绿色的乌审旗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