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文件

*(三建)(2011)第27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措施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在元旦、春节期间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措施如下:

一、各项目部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各项目部应当按月预支农民工工资。元旦、春节期间,必须在节前结算清全部应付的农民工工资。

三、公司每次领到建设项目业主拔付的进度款后,在两日内在醒目和固定位置向农民工公示领取工资的时间和地点,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将农民工工资领取情况公示三天,农民工无异议后再拔付剩余部分进度款给项目部。

四、工程完工后,公司一次性与项目部结清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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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未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项目部,我公司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其对新建工程项目的承接资格。对于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不积极协调解决的项目部,我公司将予以批评,发生“欠薪”事件超过两次以上的将作为“不良项目部”向社会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停止其承接工程项目。

***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2011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