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设置奖励惩戒机制|工伤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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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对外征求意见,拟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调整后企业缴费率最低仅0.2%。据了解,意见反馈截至2月26日。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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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还设置了奖励机制,即用人单位持有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享受一次再下浮两个档次费率优待(需申请);用人单位持有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享受一次再下浮一个档次费率优待(需申请);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的,再上浮两个费率档次;已达行业最低费率档次的,不再下浮;已达行业最高费率档次的,不再上浮。
市人社局指,为落实有关“降成本”部署精神,新办法实施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较《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穗府〔2014〕30号,简称《若干规定》)规定的标准升高的,仍按《若干规定》的相应标准执行至另有规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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