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养老标准化服务建设方案

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文件

蚌行字„2009‟4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窗口:

现将《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抄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行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计划于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活动。积极探索实施标准化管理运行的新模式,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效能提升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便民亲商为目的的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使“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实现从制度化管理向标准化管理的提升,充分发挥中心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平台作用,更好地满足投资者、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一、目标任务

1、建立特色化的服务标准体系。根据行政审批服务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中心工作需要、有中心特色的服务标准体系,将服务事项办理、服务窗口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规则纳入标准化管理,实现“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标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促进审批服务质量大提升。全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从服务设施、标志、环境到服务质量、管理等全过程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95%以上。全面组织实施服务标准体系,坚持公正公开,阳光操作,按标准理事,按标准管人,使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态度进一步端正,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纪律进一步加强。

3、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名牌。通过实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新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审批环境,力争在加强中心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和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争创安徽省优质服务名牌。

二、标准体系内容

1、服务基础标准。主要是指中心标准化管理基本规定、方针目标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化编写要求等标准,包括行政审批服务术语、服务分类、服务标准的类型、文件编写要求以及标志、图形符号等方面的通用标准。

2、服务质量标准。主要是指窗口实施服务行为的依据和规范,包括窗口每一个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方式以及审批流程图等具体质量标准。

3、服务管理标准。具体包括中心管理、项目管理、窗口管理、服务规范、人员管理、工作纪律、考评考核、政务公开、宣传报道、安全教育、环境卫生、网络管理、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管理方面的标准。

4、服务工作标准。包括通用工作标准、领导工作标准及窗口人员工作标准和中心科室人员工作标准,做到“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使每个工作人员言行有规范、办事有程序、操作有原则、服务有方向。

三、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

1、外出学习考察服务标准化建设成功做法和经验

2、全员动员,宣传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技术标准,统一思想,提高全员标准化意识;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安

排部署;派员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培训,加深全员对服务标准化的理解,牢固树立标准化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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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认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项提高中心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各科室和窗口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窗口要及时向后方单位汇报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形成单位和窗口联动的工作局面,推动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有效开展。

2、强化责任。各科室和窗口要根据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认领任务,责任到人。做到中心上下人人都参与,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

3、明确目标。各科室和窗口要从中心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出发,紧密结合各自岗位特点,本着符合实际、方便简捷、科学严谨、易于操作的原则,起草、试验、修改、送审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确保所涉工作范围标准全覆盖并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