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转移

办事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2号),

2.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苏劳社险〔2006〕12号)

——参保人员办理转出本统筹区

一、流程图:

医保转移→养老转移→资金转出

(医保科)(登记科、新区、(财务科)

滨湖、马山办事处)

二、办理程序:首先在市社保中心医保科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其次在市社保中心及各办事

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三、申办材料:

1、转入地区社保机构出具的同意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通知单,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名称、帐

号、开户行。

2、本市养老手册、医疗卡(ic卡)

3、跨省转移另须携带户口转移单或本人在外省的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址:市社保中心及各办事处

六、工作时间:每月5——24日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市社保中心82767797

新区办事处85211366

滨湖办事处85816829

马山办事处85990262

——外地参保职工转入无锡

首先到市社保中心综合科领取同意接受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单。

咨询电话:82767303

第二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萧山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参保人员有序流动和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针对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过程中所需资料、业务流程等具体问题,我们编印了这本《萧山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希望对参保单位劳动保障管理人员的工作实际或参保人员了解相关情况有所帮助。

一、社保关系区内转移

参保人员在本区范围内变更工作单位,其保险关系需办理区内转移。

1、办理时随带资料: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此表可去镇街劳动保障管理站、社保中心或所属义蓬、瓜沥、临浦、市北办事处领取,也可登陆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空白表格。)

2、办理流程:

①单位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一式三份);

②单位按规范要求填写后,双方单位(转入、转出单位)加盖公章;

③单位业务经办人携此表格前往区社保中心或所属义蓬、瓜沥、临浦、市北办事处业务科室办理;

④社保工作人员根据按规范要求填写、公章齐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当即予以办理

3、办理人员:

一般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办理。

二、社保关系转往省内

参保人员的工作单位从本区范围内转到区外省内,其保险关系也要随之转到相应地区。

1、办理时随带资料:

①转移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③本人身份证

2、办理流程:

①原工作单位办理停保手续;

②参保人员去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③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区社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或所属义蓬、瓜沥、临浦、市北办事处办理;④区社保中心或所属义蓬、瓜沥、临浦、市北办事处业务科室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即办理转移手续,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将此表交办理人,同时将《个人帐户基金转移情况表》在5个工作日内交社保中心财务科办理基金转移,社保中心财务科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个人账户基金转出手续⑤由本人或代办人携《信息表》前往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并按照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有关转入手续

3、办理人员:

一般由本人前来办理。若资料齐全,也可由他人代办。

三、社保关系转往省外

参保人员的工作单位从本区范围内转到省外,其保险关系也要随之转到相应地区。

1、办理时随带资料:

①转移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本人身份证;

2、办理流程:

①原工作单位办理停保手续后,参保人员到区社保中心或所属义蓬、瓜沥、临浦、市北办事处打印《参保缴费

凭证》;

②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③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萧山区社保中心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④萧山区社保中心业务科室在收到《联系函》1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发《信息表》,同时上报中心财务科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社保中心财务科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养老保险基金转出手续

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萧山区社保中心寄出的该参保人员的《信息表》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3、办理人员:

除①、②两项需本人前来办理外,其他均由社保中心联系办理

四、社保关系省内转入

参保人员的工作单位从区外省内转到本区,其保险关系也要随之转到本区。

1、办理时随带资料:

①转移人在萧山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本人身份证

2、办理流程:

①参保人员在萧山区范围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区社保中心或所属义蓬、瓜沥、临浦、市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咨询,符合条件的给予打印《联系函》;

②参保人员凭《联系函》去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并将《信息表》等有关资料交给参保人员;

④参保人员将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信息表》等资料交给区社保中心或所属义蓬、瓜沥、临浦、市北办事处工作人员;

⑤区社保中心财务科在收到转入资金银行凭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社保中心业务科或所属义蓬、瓜沥、临浦、市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表》和资金到位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短信通知转移人

3、参保人员原参保地若为低标准缴费的,需按有关标准补足后,方可办理相关转移业务,如绍兴县、诸暨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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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工作,那就让你们单位给你开具一个养老保险转移单,然后盖上公章,在让转出单位盖公章,进行正常的转移就行了,而医疗则只要原单位给你停了,你直接在现在的单位缴纳就行了,失业,生

育,工伤都不用转,在现在的单位直接上。失业你可以在离开原公司一个月之内享受申领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建议你在原单位办理支取,然后在新单位重新缴纳就行了。

如果你没有工作,那么你就在你现在的地方找一个人才中心,让他们开具和上面一样的东西,办理转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