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三定自评报告

现对我县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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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门自评报告和实地评估检查情况看,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正在逐步落实,通过这次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都已经明晰,各部门把转变职能作为落实“三定”规定的首要任务,取消、转移、下放了一些微观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进一步把近些年以来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在部门职责中加以明确,巩固了部门职能调整的成果。县住房建设局这些年职责调整较多,比如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等13个行政许可项目已经取消;将原37项行政许可项目削减到现在的26项;测绘和城市公交行政管理职能已分别划转给国土资源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民政部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责划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责划给地税部门等职能调整工作已经完成。

(三)评估及检查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从总体看,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通过改革,各部门的职责得以明晰,对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作了重新规范和核定,调整、转移、取消、下放和加强了部门的哪些职能都有清楚表述,为今后一个时期各部门履行职能、强化责任、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但在评估和检查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由于目前正是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期间,部门领导班子还没有调整到位,因此直接影响了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一是一些部门调整划转的职责还未进行移交,比如民政部门的移民工作职责、卫生部门与食品药监部门相互职责的划转等职责调整工作尚未落实。二是新组建部门变更了机构名称,但有的部门换了机构牌子,有的还没有更换,落实不统一;需要更换公章的部门新印章尚未启用三是政府部门行政编制紧张,超编现象较为普遍,机关为维持工作正常运行都存在从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的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等县乡换届结束,部门领导班子到位后,建议县委、县政府把落实部门“三定”规定提上议事日程,进一步推动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完成职责的调整、划转工作;二是县编办协调政府办等部门落实组建部门换牌换公章事宜,尽早完成更换工作;三是持续开展督查活动,巩固改革成果,在不断总结完善基础上,探索建立评估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