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地质灾害讲话
同志们:
刚才,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利鹏同志传达了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的主要精神,总结回顾了全县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关情况及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了下一阶段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及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讲得很全面、很到位。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
去年以来,我县采取铁腕手段,进一步加大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力度,有效地打击了违规非法采矿行为,在加强安全生产、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并通过省的检查验收,受到了好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由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高利润、高回报的影响,目前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在每次打击过后,非法采矿又死灰复燃;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坚决打击一切违规违法开采行为,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省、市检查验收的相关工作。
一是行动要迅速。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和矿业可持续发展,对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国务院、省、市都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治,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全市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切实抓早,抓主动,抓出成效。因此,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部门要深入分析研究当前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尽快制订“回头看”行动方案,协调处理好矿产资源监管部门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并及时通报“回头看”行动情况。各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人员,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具体、可行的“回头看”行动方案,并迅速付诸行动,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责任要落实。全县上下要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相互联动机制,以保证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顺利推进。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办公室要加强对非法开采矿山的监管力度,组织好力量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起“看好自已门、管好自已家、查清自已底、清好自己场、做好自己事”的责任,派出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会同国土资源所巡查监管好本辖区内所有非法矿点;对发现有违法采矿的,采取铁的手腕对无证矿山实行“三不留一毁闭”(不留厂房、不留设备、不留人员、毁闭矿点)措施,彻底关停;如人力不足,一时难于关停,要及时报告县整规办,协调有关单位采取联合执法,给予取缔关闭。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派出工作人员会同各镇工作人员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巡查,做好全县持证矿山企业的监管,凡发现有企业无证探矿,或采矿企业越界、超层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案、以采代探等违规违法采矿行为,要立即依法发出停止开采(探矿)的法律文书,坚决给予制止,依法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并限期企业整改,如整改不合格或不整改的,申报发证机关吊销采矿(探矿)许可证;对非法开采的矿场(点)要实行“三不留一毁闭”,坚决关闭。县安监部门要及时做好所有无证矿山(包括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已经届满的现属无证矿山)的安全准采证、矿长资格证的注销、吊销工作;参与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毁闭无证矿山过程中的安全指导监督工作,确保关闭无证矿山的全程安全。县工商部门要及时做好所有无证矿山(包括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已经届满现属无证矿山)的营业执照注销、吊销工作,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县、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县公安部门要对所有无证矿山(包括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已经届满的现属无证矿山),立即停止供应和全部收缴剩余的炸药雷管,同时要严厉查处其非法爆破物品来源,密切配合相关镇、职能部门关闭无证矿山,对公然对抗的矿主或相关人员,及时介入,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县供电部门要对所有无证矿山(原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等有效期限已届满的现属无证矿山)立即停止供电,彻底拆除已铺设的输电线路和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县环保部门要对全县持证矿山开采时的环境监管,对不按环保评估方案实施且破坏矿山环境的,给予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整改的吊销环保评估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责成企业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并依法作出处理。县水务部门要做好对持证矿山水土流失的监管,对不按照保持水土工作方案施工的企业,给予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整改的,吊销保持水土许可证,并责成企业治理好水土流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林业部门要做好矿山林地监管,对不按开采方案破坏林地的,给予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整改的吊销林业用地许可证;对非法采矿场、点,严格按照林地用途管制的要求予以打击。
三是执法要严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紫纪通〔2008〕3号文)精神,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动向;要及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该立案的要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或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人和事,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违法违规参与矿山经营行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或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纵容、包庇不法矿主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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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加大宣传。去年1月,县国土资源部门邀请了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在我县举办了为期6天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3万多人参加了培训,收到了一定成效。今后,各镇和县国土资源局还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五)加大投入。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各镇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专项支出计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工程治理。自然因素造成的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符合中央、省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申报条件的,要积极立项,争取上级支持,各镇也应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同志们,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且时间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抓好,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诣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