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地质灾害调查方案

为进一步查明我市地质灾害隐患,摸清地质灾害分布状况,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有计划的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山地丘陵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多次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极端气候常态化,灾害性天气频发,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地质灾害具有一定动态演变性和隐蔽性,以前的调查成果已不能反映地质灾害发育现状,不能满足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和防灾减灾需要。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彻底摸清地质灾害现状,健全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对提升地质灾害总体防治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

二、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目的

本次地质灾害调查的主要目的:以村(居)为基本单位,全面开展我市1:5万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预警预报系统,进一步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照国土资源部《实施细则》要求,充分利用已开展的1:10万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综合研究成果,加强对已有成果的二次开发利用,了解、掌握我市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有的放矢地部署我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二)对我市所有镇、村(居)开展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清全市城镇、厂矿、村庄、风景名胜区、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设施分布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分布状况,包括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崩塌、地裂缝以及潜在地面塌陷等。

(三)调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点发育现状和发生历史,查清其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形成影响因素以及造成的危害等,并对其稳定性、危害性(灾情)及潜在危害性(险情)进行评价

(四)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名称、位置、数量、预防和治理方法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单位、治理时间、资金投入情况、治理效果等

(五)研究各类地质灾害的形成分布规律,开展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和风险评价,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和重点防治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和地质灾害综合研究

(六)对每个存在的地质灾害点建立信息档案,编制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

(七)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和群测群防信息系统,结合调查成果,指导当地政府进行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警工作

(八)建立市地质灾害数据库,标准按照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1:5万地质灾害调查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及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县(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九)提交调查工作成果。包括1:5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1:5万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管理数据库和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地质灾害野外各类原始资料、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

四、工作方法

本次调查工作的开展以涉及我市不同时期的水、工、环综合研究成果为资料基础,采用的主要工作方法如下:

(一)资料收集。涉及国土资源、规划、统计、水利、气象、旅游等多个部门。

(二)遥感解译。采用最新遥感映像航片对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质灾害发生点或隐患点进行全面解译,以此指导野外各项调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地面调查。在已有资料和遥感解译的基础上,将传统的调查方法与先进的调查手段相结合,开展区域环境工程地质条件调查和地质灾害核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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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技术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承担调查任务的地勘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我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合调查组,办公室和联合调查组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编制完成调查项目宣传方案、实施方案等工作。联合调查组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市国土资源局、承担调查任务的地勘单位组成,负责本次调查的实地调查、技术保障、调查技术实施、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汇交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调查重要性的认识。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以此推动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协调沟通,营造良好环境。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点多面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落实责任,并从人力、物力、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为圆满完成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