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实做好*乡地质灾害的临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群测群防、分级分部门分工负责和依靠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达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应急机构。
成立*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成员及有关单位如下:
总指挥:*(乡长)
副总指挥:*(副乡长)*(副乡长)
成员:*(财政所所长)*(民政办负责人)*(农技站站长)*(水管站站长)*(卫生院院长)*(安监所所长)*(国土办负责人)*(供电所所长)*(畜牧站长)*(信用社主任)各村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刘升波(兼)担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
负责研究确定应对*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根据险情,启动应急指挥程序,确定并发布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参与*乡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办公室职责:
执行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无*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收集、分析和上报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并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发布地质灾害警情;为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村、社两级应急组的工作信息发布等。
3、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人民政府的职责。根据现场指挥部或者先期到达的调查组(工作组)的建议,及时划定*乡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负责对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报告;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成立临灾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协助村委会对村民进行妥善的安置和转移,并依据抢险救灾的客观需求,适时调整应急预案所设立的工作组,有序组织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国土资源管理站的职责。负责*乡各村地质灾害信息的收集、核实、分析、处理和报送;负责对各村进行应急调查、灾情监测,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为指挥部提供科学的决策咨询;协助乡政府、现场指挥部选定地质灾害紧急避难场所;协助民政部门进行灾害损失核查;负责地质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会同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理工作。
各村村委会的职责。组织危险区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实施强制性避灾疏散,确保无一户,无一人遗漏;按照“谁受威胁,谁监测”的原则,要派专人对地质发生变化区域进行动态监控,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预警监控工作,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发现隐患点变化明显立即上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国土资源管理站;成立联防队,24小时值班,防止发生偷盗、失火等事故。
民政部门的职责。负责组织救灾物资和灾民生活必需品的调拨;负责制定各村应急救灾款物的分配方案、实施应急救助灾民款物的分配;负责完成各村的灾情核定、灾情评估、灾害损失情况的调查核实、登记造册;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灾民的转移、安置;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拔和管理。
财政所的职责。负责保障各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经费需求。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需要和乡政府的决定,及时编制经费预算,落实所需经费,并确保经费及时合理使用于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适时进行修改。
(二)本预案解释权归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