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违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政府决定集中利用*个月时间,进一步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指导,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摸清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刹风治乱,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20*年*月*日以来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下发以来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建设用地与管理情况,对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确保无一遗漏。对国办发〔20*〕71号文件下发前发生的未经处理的非法占用和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均纳入清查的范围。清查要覆盖市辖区、县(市、区)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乡(镇)和村。

(二)整治主要内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

4.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三)严格执法,争取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执纪,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对重大违法案件、特别是监察部等三部委《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后的违法违纪问题,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处理结果,以切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凡因工作原因辖区内没有完成拆除复耕任务、第九次利用遥感卫星执法检查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高于15%或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积极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有效保持或者恢复土地原貌的,对违法责任人可依法从轻处分。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的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省国土资源厅要在有关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同时组织新闻记者参加有关问题的明查暗访。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工作信息,通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各市都要通过媒体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要通过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严格土地管理、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建立健全土地监管和执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抓紧研究落实措施。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维护全省土地管理利用良好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