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规划行业的反腐倡廉工作,促进规划建设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省建设厅《治理建设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建督〔2006〕1号)和市政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饶府办字〔2006〕5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规划行业实际,现就治理××市规划行业商业贿赂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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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市场秩序,推进规划行业反腐倡廉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规划领域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规划建设市场秩序的问题基本消除。基本建立我市规划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规划管理新局面,确保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治理规划行业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放在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上,要预防和查处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此外,对规划编制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必须加以引导和规范。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按照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规划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安排11个月的时间,从2006年第二季度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至2007年2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底前)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集中进行动员,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危害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同时,要把加强宣传教育贯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始终,要通过媒体简报、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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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深入调研,跟踪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各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要定期上报工作进度,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各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特别是自查情况、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请于2006年12月底前书面报市规划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