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学雷锋活动工作意见

雷锋,不朽的丰碑、永远的榜样。近半个世纪以来,雷锋同志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坚定信念,奉献、敬业、创新、创业的崇高精神,影响并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干部群众奋勇前行。如今,雷锋精神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正在大地上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向雷锋同志学习,树立道德标杆;与雷锋精神同行,汲取榜样力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活动意义

雷锋精神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近半个世纪以来,雷锋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为传扬,全社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我局干部职工的意志和力量,推进科学发展、实现进位赶超,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中青年干部职工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以“感动”评选表彰活动、市“三大”主题教育活动、“城市精神”大讨论等活动为推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使雷锋精神扎根大地,融入时代生活,走进群众心灵,引领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奉献中体现作为,在付出中提升境界,在实践中传播文明,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发挥积极作用。

三、系列活动

1、切实做好学雷锋活动的舆论宣传发动工作

(1)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学雷锋活动新闻宣传方案,在建设局网站开辟《与雷锋精神同行》等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办公室牵头,各局属单位具体实施。)

(2)市建设局网站要常年开设学雷锋活动专栏,开展“寻找身边的雷锋”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好人”网络评选。(办公室牵头,各局属单位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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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足基层,贴近群众。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多组织群众乐于参与的活动,多运用群众身边的事例,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统一组织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让学雷锋活动成为人们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过程。

3、创新形式,拓展内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群众特征,提出学雷锋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要突出重点、区分对象,注重融合、协调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学雷锋活动的特色。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在总结和继承长期以来学雷锋活动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活动内容,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以新的时代内涵;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以新的形式;积极打造活动特色,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以新的吸引力。

4、加强督查,务求实效。要把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深化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的一项硬性指标。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积极行动,将全市学雷锋活动的各项内容均在3月份启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并及时向局办公室反馈活动情况。局属各单位制定的具体方案和负责人名单请于3月30前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