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履行素质教育职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自评报告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我分局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责成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自评和接受督导评价工作开展,精心组织,全力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高度重视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工作部署的重要指示,推动县域内基础教育以及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按照《评价方案》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分局高度重视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颁布《评价方案》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按照《评价方案》和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局内各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对《评价方案》进行统一学习,指定主管副局长亲自负责落实工作,各业务科室全力配合教育部门搞好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调整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地的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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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扎实工作成效显著

我分局认真学习研究《评价方案》及职责分解文件精神,在开展规划手续审批、编制规划等项工作时,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制定分局2008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时,把教育事业纳入分局重点工作;将学校基本建设纳入《新城规划》(2005-2010),依法规范学校周边设施的建设;在审批新建、改建居住项目时,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配套建设教育设施,项目验收时检查、落实配套建设落实情况,并监督建设质量;在进行设计方案审查时,配合教育部门与设计单位进行联系,搞好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调整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地的规划与建设;领导和管理本系统职工在职教育工作,积极创建学习型先进组织,在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08年在市政府领导下,我分局高度重视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实施,由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作为优先发展教育、全面推进延庆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大力推进我县素质教育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