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省厅《工作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第五届市纪委第四次全会部署,结合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对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认真开展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各县、特区国土资源局、钟山分局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第五届市纪委第四次全会部署和要求,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工作,并将其贯穿到制定政策、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中,具体落实到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中。紧紧围绕土地宏观调控、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维护群众权益等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扩大内需促进*市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做到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加快对中央、省、市投资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落实土地供应和矿产资源保障,确保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供应。保证土地供应符合中央、省规定的投向。同时对高耗能、高污染、重复建设的项目用地要严格审查。要加强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坚决纠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以及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行为。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实行问责制。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责任。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把反腐倡廉教育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刘一民书记在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进一步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事业、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权力。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6)严禁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入股办矿、以部门或个人名义参与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整理等行为。继续落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强化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自律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四、进一步抓好《工作规划》,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党组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2008—2012年工作意见》及其《任务分解》,认真梳理2009年底前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政“一把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下大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市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各县、特区国土资源局、钟山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各县、特区国土资源局、钟山分局也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对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现问题不抓不管或抓得不力的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

五、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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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和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不断提高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和业务水平。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和展现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各县、特区国土资源局党组织要继续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国土资源局,要明确一名党组成员抓党风廉政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总体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抓巩固、抓深入、抓成效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水平,为我市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