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草原确权工作意见
一、确权意义
草原权属的确定是以依法明确国土资源中应该是草原的土地的草原属性及其所有权和使用权。草原权属确定后,一是有利于树立群众保护资源的意识;二是有利于草地承包制在群众中的落实,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三是有利于草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四是有利于植物多样性的保护、生物链的连接;五是有利于水土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六是有利于草地依法监管;七是有利于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这必将对建立全民生态文明观以及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文明的生活方式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确权主体
草原确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确认,明确草原权属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草原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的规定,由县政府对全县境内的天然草地、退耕草地、人工草地的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确认。
三、草原确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草原确权的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草原确权的基本原则。尊重客观规律、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原则;以法律为依据,同时政策和法律并用的原则;有利于产业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生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坚持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草原确权的工作目标。计划用四年时间全县实现草原确权发证率达到95%以上。
四、经费支持
财政部门要拿出一定的草原确权工作经费,用于购置仪器、野外作业防护用具、制作图表及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人员培训和现场跟踪指导等,以保证草原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草原确权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政府决定成立草原确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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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县草原监理部门要对草原确权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草原勘查基础数据、填制的表格以及图件、影像等,建立草原权属管理档案,并形成电子档案永久保存。
6、检查验收
领导小组每年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草原确权工作过程中的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是否正确、确权程序是否合理、确权面积是否真实有效等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