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分析
1引言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农业部门是可以带来经济增长的部门,农业投入能够提高可供交易的农产品量、增加农民的收入流[1]。对家庭模式下的农业活动起支配作用的政策的任何变化,将不仅会影响生产,还影响到消费和劳动力的供给[6]。制度政策的不足与不恰当,导致农业生产及产后投入不足,加剧了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如:农业保险的缺乏,无法弥补农民所遭受的自然损失;农业财政补贴结构与投向不合理,未能有效降低农业风险;正规金融无意提供农业贷款,农业投入受到限制;土地、房屋、户籍与生育制度限制资源的合理流动,降低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为防范、控制并化解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需要调整农业制度与政策,实施财政金融服务反哺农业的措施,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绩效,形成纳克斯所称的“产业部门间的平衡增长”,增强帕累托改进。但从已有研究文献看:除冉光和实证了中国财政货币政策及其配合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不同影响[7],温涛,冉光和,熊德平实证了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得出中国现行经济发展战略和金融制度导致的中国金融发展在结构和功能上,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实际需求间不协调的事实外[8],其他论述基本上属于理论与政策分析,缺乏实证支持,其余研究隐含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是通过农业投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并能有效控制其绩效风险的逻辑,少有涉及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农产品商品率及其绩效风险的文献,也少有研究财政金融服务与农产品商品率绩效关系。本文拟通过建立财政金融服务与农产品商品率绩效关系模型展开实证研究,提出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财政金融服务建议。
2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理论基础
2.1制度分析
建国伊始,国家为确保工业化的实现,抵御外来压力,为快速建立完备的工业化体系所面临的现实的长期的“理性”选择就是:国家通过财政制度单方面参与农业剩余分配,金融制度上动员农民剩余储蓄和经济资源,将金融财政化与实行农产品低价限制吸取农业剩余和农业经济资源的方式支持工业和城市建设。这是基于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初始最优选择,也是内生于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财政金融服务服从于经济发展战略的资金发展资源积累的最优路径选择。这种财政金融服务与农产品生产价格限制的制度与政策选择,削弱了农业自身发展的资金与资源积累而被弱质化。基于国家控制与“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目标下的财政金融服务体制、结构与功能和农产品价格管控,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实施而有所改善,但综观中国经济和财政金融的发展,财政金融服务依然倾向工业和城市。从1985年到2012年,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平均在8%以下,农业科技的财政投入仅占财政总支出的0.536‰;1985~1997年间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份额一直处于10%以下,1998~2012年长期维持在5%左右,远远低于财政金融服务工业的比重。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直通过财政金融渠道为国有企业改革注入所需资金。1984年至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的农村合作基金组织由于背离了它的宗旨,造成金融市场的混乱,未能支持农业发展而被清理。1988年在政府主导下,改革开始转向城市和工业,财政金融服务更注意城市和工业,农村改革最终没有能诱导出农村经济的内生金融[9]。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大量注入财政资金以消化国有金融机构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同时将其企业化、股份化改造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营利性金融组织,释放了资本的“逐利本性”,导致农业贷款和农业保险供给短缺。进入21世纪,政府不断向金融机构以财政还款方式实施融资参与城市建设和经济活动,而不顾及财政金融服务调控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新中国发展的第一阶段是农业剩余支持城市工业经济的发展需要,现在正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10]。
2.2理论基础
弗兰克•艾利斯认为有效的农业投入能够帮助农民规避农业风险[11],冉光和认为财政金融服务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失灵的重要工具,是从分配和流通领域起主导作用的工具[7],是最有效的激励性工具。冉光和认为政府通过财政金融手段鼓励或限制农业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财政金融发展规模和速度制约影响农业发展规模和速度,财政金融资金流通规模和速度制约影响农产品商品流通规模和速度,税率利率波动影响农业商品价格稳定,财政金融资金结构制约影响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反过来,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产品商品流通方式、规模、速度、结构、组织决定财政金融发展与资金流通方式、规模、速度、结构、组织[7]。舒尔茨认为对人力资本投入能提高农产品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流[12]。张龙,贾明德认为财政支出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税收效果大于政府购买效果[13]。速水佑次郎等认为农业的财政性保护,促进了农业产出的高速增长和农业收入超过非农产业收入,并由直接保护转为间接保护[14]。林毅夫,杜为公,huffman和evenson认为公共部门投资的农业技术创新与增加农业产出和增加农民收入有相关关系,并且是一个长期的路线[15~17],但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不能简单看成财政和技术问题[16]。john和eduard认为一国经济能否最有效配置和利用资源取决于其金融制度的效率,充分发展的金融制度由多种金融机构、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组成[18]。hugh认为,在实践中,“需求追随”和“供给领先”现象常常交织在一起,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最优顺序问题,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供给领先”型金融往往居于主导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追随”型金融逐渐居于主导地位。……落后国家应采取金融优先发展的货币供给带动政策[19]。mookherjee和stiglitz认为当经济不发达时,为缓解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带来的不利影响,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很低,人们只能组建金融中介体。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达到某个临界值之后,人们才有能力参与金融市场,这样金融市场才能形成[20,21]。王尔大,于洋通过农民对农作物保险意愿[22]和谢汪送,郑美华对相互制保险[23]实证了该理论。农业融资理论认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家庭,没有能力储蓄,因而农村广泛存在资金短缺问题。由于农业天然存在着收入的不确定性、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等缺点,农业不可能成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化金融机构的融资对象。因此,必须靠政府通过建立非营利性的专门化金融机构从农村外部注入政策性资金,制定较低的农业贷款利率,降低农业融资成本,以增加农业生产投入,缓解农村贫困[16]。不完全市场竞争理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借贷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如仅靠市场机制可能无法生长出农村社会所需要的金融市场。因此,有必要采取诸如政府适当介入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化措施[16]。因此,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政策选择是:改善财政金融服务的城乡“二元”结构,建立财政金融服务协同配合控制的体制机制模式,优化财政金融服务的结构、投向与功能,在传统农业改造还没有达到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有能力参与金融市场时,实行财政金融服务政府控制的货币供给政策。这一结论需要实证检验。
3模型构建
为控制与防范农产品商品率及其绩效提高过程中的风险侵蚀农民农业经营的增值,需要寻找相应对策,运用有效的工具。根据农业生产函数,结合中国实际,为真实反映财政金融服务对传统农业改造的农产品商品率及其绩效的影响、影响程度及影响方向,我们选取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农业经营纯收入作为农民收入变量y,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农产品商品率作为农产品商品率R,财政金融服务资本变量k分为财政支农支出变量、银行农业信贷变量与农业保险变量。为分析投入中的三个变量的配合对商品率的影响关系,在不考虑农民收入、农产品价格、消费者偏好、人口、制度、农产品质量、自然灾害等变动因素时,采用osl方法,根据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建立财政支农支出变量、银行农业信贷额变量、农业保险变量与农产品商品率变量的自回归关系模型和农产品商品率绩效模型,由于变量的时间序列具有不稳定性,首先取对数,再取对数差分值,得到关系模型。
4实证研究及分析
4.1变量选择、数据说明与研究方法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为准确地反映财政金融服务配合对农产品商品率的影响,采用对数值后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实施向量冲击检验,结果为:农产品商品率存在波动,其自身冲击的影响力第1年为0.06%,第2年逐年下降到第6年最低的0.002%,之后逐年上升到第10年的0.01%,自身的影响力弱;财政支农支出、农业贷款配合对农产品商品率的影响力达到8.541%,其中农业贷款的影响最大,达到8.54%,其次是财政支农支出达到0.001%,短期农业保险没有影响。主要原因有:一方面受到耕种面积和自然状况的影响,丰年商品率高;另一方面是我国1985~1992年实行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1992年以后实行的农产品价格“双轨制”带来的农产品商品率的变化,直到2008年除粮食外农产品价格全面放开,农产品商品率提高有一定的自我影响。从检验结果可知现阶段需要充分利用财政支农支出制度与政策支持金融服务农业,调动农民的主体性是农产品商品率绩效提高的主要途径。
5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由实证得到如下结论:财政金融及其配合服务有助于提高农产品商品率,能有效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其中:财政服务对传统农业改造的农产品商品率绩效提高及其风险控制有正向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减弱;农业贷款对农产品商品率绩效提高及其风险控制有较强的正向关系,影响显著,这种影响存在波动,且形成相互作用的紧密关系;农业保险对农产品商品率绩效提高及其风险控制存在负面效应,短期内影响不显著,随着时间推进负面影响减弱。因此,传统农业改造过程中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财政金融服务制度与政策,需要随着不同时间阶段进行调整,谨慎干预农业产业部门、产业结构、产业项目与产业阶段,形成政府与市场、财政与金融有机协调的有效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财政金融服务机制与模式,促进农产品商品率及绩效的进一步提高,增加商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农业自我积累,形成农业资金供给与需求的良性循环。具体分为三个阶段:(1)传统农业改造初期,建立以政府干预为主,市场机制为辅的财政金融配合模式,确立政府财政金融服务控制的范围,主要重视农村金融、财政支农服务与农业保险的政府投入的有效配合。(2)传统农业改造中期,改变政府财政服务农业的结构、功能和投向,转变政府财政服务职能,逐步转向市场机制为主,整合农业补贴资金、扶贫资金、信贷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能力。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保险协调机制和平台。建议由中央财政出资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各级政府建立农业保险专项基金,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鼓励和支持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3)传统农业改造后期,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干预为辅的财政金融服务有机配合模式。重点健全农业信贷和农业保险机制,建立符合农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多元化信贷组织,建立符合农业特点的农业保险供给,建立有效的农业信贷资金供给模式和农业保险供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