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经验总结
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和改进政府采购工作全方位监管的途径和方式,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体制机制,用制度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较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法赋予的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围绕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过程监管
1、严格预算采购和方式管理,公开采购信息,做好采购项目实施的事前监管。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费来源、实施步骤等全面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实施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对于采购人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或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特殊需求进行论证,依法从严审批。规范采购信息披露,建立了**市政府采购网,将所有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以及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提高采购透明度。
2、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重大项目现场监管,对采购执行过程实时监控。政府采购评审对整个采购活动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此市财政局建立和使用评审专家库,实施对政府采购评审过程的间接监管。通过自主开发专家管理软件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和随机抽取。通过扩充专家数量、实施动态管理,提高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现场监管,对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分工,各自负责对口单位采购项目的政策咨询、采购指导和项目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政府采购合同鉴证备案制度,完善采购项目事后监管。进一步增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将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减少支付环节。加强资金审核,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发生的支出拒绝支付。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的分析,对年度内政府采购支出发生极少或违规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合同签订环节可能出现的擅自变更合同等行为,市财政局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必备条款,同时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内容、价格进行鉴证,并在合同签订后送财政部门备案。
二、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努力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绩效
1.强化服务、加强监管,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特点是按照采购项目的流程和步骤,围绕资金全过程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并着力体现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采购人网上报送计划、委托,财政部门网上审批,采购中心网上分解计划,采购实施后及时将采购结构录入系统。此系统的实施,不仅省去了采购人过去纸质传输的程序,而且监管部门可以查询相关单位的采购信息和采购执行情况,使采购过程更加高效、透明。
2.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开发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系统。在采购的操作环节,**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尝试网上采购,一是网上询价系统。将规格型号标准、市场货源充足的货物如汽车、计算机等,通过网站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网上报价,计算机自动确认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二是网上公开招标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在线招标、供应商网上远程投标、评标专家网上评标。该系统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取得了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建立履约验收制度,高度重视供应商质疑投诉工作,强化政府采购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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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加强宣传培训和交流,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区县经济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区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指导。针对政府采购改革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和交流,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5、建设政府采购诚信体系,营造和谐政府采购氛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处罚力度,增加供应商违法违规成本。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办法,全面提高评审专家队伍整体水平。
6、优化采购方式,切实解决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制度,修改完善招标文件,统一政府采购产品与市场一般产品的配置,便于监控供应商报价。严格价格监管,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供货价格的行为,给予罚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开除出政府采购市场等处罚。加强协议供货制度的宣传,让采购人熟悉了解协议供货制度的“最高限价”和“二次竞争”规则,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与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公务用计算机等电子设备配置标准,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与节约行政开支有机结合起来。